台灣經濟研究院研六所副研究員 吳孟道
破壞性創新(disruptive innovation),或稱顛覆性科技(disruptive technology),顧名思義,就是利用科技顛覆傳統思維,並藉由改變企業或民眾的生產與消費行為,開創出不同以往的商業模式,甚至創造出全新商品與服務的消費市場。
自哈佛教授Clayton Christensen於1997年提出這個名詞後,破壞性創新幾乎已快成為近十幾年來的管理顯學。包括互聯網、物聯網、區塊鏈及大數據等工具與技術,都是破壞性創新應用的一環。而Uber、Airbnb、Lendclub等公司的出現,無疑地是對破壞性創新做出完美詮釋。
值得注意的是,2008年金融海嘯的發生,讓金融科技(FinTech)快速崛起,金融營運模式的改變,讓人深刻體會到破壞性創新的威力。現金不再是支付工具要角,行動與網路支付才是未來趨勢。借錢也不是銀行專利,P2P借貸平台提供更為多元、便利且有效率的選擇。甚至未來連理財都不需自己操煩,因為有理財機器人幫忙打理所有資產配置。這都不是幾十年前的我們,可以想像的到的。
試想20多年前Steve Jobs還沒讓MP3普及前,出門想要聽個音樂還得帶個CD隨身聽,若想要多聽幾首歌,則得多帶幾片CD。現在連MP3隨身聽都不用,相關功能已被智慧型手機一手包辦。科技的進步、產品的創新、消費模式的轉變,正一一在改變這個世界。
日前新加坡副總理Tharman Shanmugaratnam出席IBM一個研究中心開幕儀式時,特別呼籲新加坡企業應善用顛覆性科技,提升企業自身價值,並開創市場新藍海。無獨有偶地,新加坡外交部長暨智慧國家專案主席Vivian Balakrishnan在上個月的一場演說也指出,新加坡未來將營造成一個充滿顛覆創新的智慧城市。顯然地,扶持及鼓勵企業站在科技上進行創新,將是新加坡未來經濟及產業的發展重點。
上述說法並非空穴來風,也非新加坡政府官員的泛泛空談。根據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 WEF)出版的《2015年全球信息技術報告》(The Glob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Report 2015),新加坡政府在運用資通訊技術(ICT)促進包容性成長(Inclusive Growth)方面,在去年首度超越芬蘭,排名世界首位。這意味著無論是硬體建設與軟體應用,新加坡在科技創新領域已逐漸開花結果。而科技創新正是營造破壞性創新環境最重要的因子,也是經濟成長動能的重要來源。
看看新加坡,再回頭看看台灣。過去雖然同樣擁有亞洲四小龍美譽,但今非昔比,台灣在科技創新領域的發展,可說是遠遠落後,尤其是在軟體、人才及思維方面。緣由就在於法規制度的僵化與官僚體系保守封閉的心態使然。光以金融科技的推動來看,國外發展多年且漸趨成熟的P2P借貸平台(根據統計全球已有將近70個國家擁有這類借貸平台),國內吵了好幾年,研議許久,今年3月才出現第一家「鄉民貸」。這個例子也清楚告訴我們,對於創新行為模式的接受度,台灣可說是極端保守。無形中,這也限縮台灣破壞性創新的發展。
當全球正迎來破壞性創新的浪頭時,台灣勢必也得跟著逐浪,但前提是很多的舊思維及法規必須與時俱進。亦即,當政府還汲汲營營於亞洲矽谷,思考如何營造台灣創新創業環境、加速產業轉型升級之際,改變既有官僚體系的保守思維、同時鬆綁或移除不合時宜的法令規定,或許才是最先要做的基本工事。否則,再好的政策,最終可能也會落得徒勞無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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