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 杜家駒
很多時候,我們需要仔細地區辨異同,所以很像就是不一樣,才能在自然事物最細微的地方發現差異進而認識與掌控環境。但是,反過來在社會科學上,有時候反而要突破語言的迷障,才能更有體系的把握住事情的本質。
例如因為要鼓勵投資,所以想出了所謂的「負利率」政策,看起來好像只是一種利率政策,但是本質上他就是對存款這種資產抽稅的行為,也因此其效果就是會把存款資產變化成其他資產。也因此,單一的負利率政策並不會增加投資,只會把存款資產變成其他的資產,例如不動產,所以只會造成炒房的動力而不是跟本地增加投資。
因此,所謂的UBER共享經濟也是一樣,先不要被一些華麗的詞藻所迷惑了,UBER的本質就是計程車,也就是公共運輸的一環。所以看清了UBER的本質之後,進一步要討論的是,UBER與傳統的計程車制度間的關係。而在進入這個議題之前,我們先回到北宋看看。
北宋的兵役制度有一個非常有趣的現象,也就是北宋將軍隊的功能首要設定在「除盜恤飢」之上。也就是說,每遇凶年饑荒,就大量招募破產農民,又收編「盜賊」為兵,把軍隊當成社會福利的機制。也因此,在衡量北宋的國防力量上,必須將這種社會福利兵役的特殊性考量在內。
回到現代,計程車制度理論上應當與公共交通需求以及保障乘客的角度出發,因此例如香港,就有所謂的乘車卷制度,公司可以發給員工乘計程車卷當作薪資的一部分並且是免稅的,來促使員工選擇計程車當作公共交通的最後一哩路,達成公共運輸的統整。
而站在保障乘客的立場,那就是必須要有保險制度來填補乘客的損害(國際私法中關於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關係最切法則,其實就是來自紐約州共乘到加拿大而發生車禍的案例呀),但是台灣對於計程車的想像僅止於此嗎?其實並不是,台灣對於計程車制度其實最重要的一個任務就是「除盜恤飢」,也就是將計程車業務當作是社會救助的安全閥,將隱性失業的人口導向用計程車業務來以工代賑,這才是台灣計程車業務不可明言的隱藏版功能。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UBER與計程車業務在台灣的根本性衝突,既非在於公共交通政策上的互相取代,也非乘客權益上的保護(事實上只要開放UBER也可以投保乘客責任險即可解決),主要圍繞的焦點就是「誰能獲得社會救助」。
也就是說,過去作為減壓瓣的計程車駕駛這一工種,是否可以讓並不迫切需要此一工作的兼職司機來分其大餅?這也是新政府在舊駕駛以及新經濟之間搖擺不定的主要原因,一邊是傳統上挺綠死忠的計程車駕駛族群,一邊是可以吸收年輕選民對開放與打破舊制度想像的選票,夾在其中做出決策是非常困難的,也難怪整個政府舉棋不定,一下開放一下又嚴懲。
至於最後政策會如何傾斜還言之過早,但是如果能夠有效振興經濟,一方面減少傳統計程車減壓瓣的需要,一方面減少中產滑坡而去充當UBER駕駛之誘因,然後將UBER中較昂貴的禮車線上租賃(這是過去台灣欠缺的整合資源)在地化合法化,可能是最能同時討好各方的選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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