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佛羅里達大學前核工系教授 江仁台
美國沒因三哩島核電廠2號機發生核災而廢掉三哩島1號機,美國現有四個核電廠機組在興建,美國88%(87座)核電機組取得延役20年的執照。日本沒因發生福島核災而廢掉核電,在嚴格要求核安改善後,積極推動核電機組的重啟,並制定2030年度核電比率恢復到20~22%的政策。這些趨勢顯示:核電廠安全是可以控制的,核廢料是可以處理的。
台灣從未發生過核災,30多年來核一、核二、核三廠商轉紀錄良好。先進的核四廠1號機,在2013、2014年間,經當時經濟部「核四強化安全檢測小組」花16個月重新進行大規模且完整的安檢,證實機組共126個系統的功能均符合設計要求,也符合法規。倘客觀的評估,沒發生過核災的台灣對核電廠安全也應可控制、對核廢料也應可處理。
由於太陽能電與風電靠氣候發電極不穩定,廢核一、二、三廠必須新建火力電廠取代核電為基載,將加大二氧化碳排量,加重台灣空氣污染、酸雨、炎夏的熱度和颱風襲台的次數和力度。而且,本來在常態下核一、二、三廠可延役再安全的發廉價電20年,不延役就不再能繼續享用廉價的核電了。因此,廢核一、二、三廠,台灣民眾很可能會得不償失。
廢核四廠,政府必須用人民納稅款去償還花了三千億的建廠費,否則台電將因建廠巨大負債無力賠償而面臨破產。本來在常態下核四廠至少可安全的發廉價電40年,廢棄不但不能享用廉價的核電還要賠巨款。因此,廢核四廠,台灣人民也很可能得不償失。
2013年台電發電成本每度(1千瓦小時)核電0.95元、燃煤電1.39元、燃氣電3.82元,2015年台電購入電價每度燃煤電2.05元、燃氣電3.29元、風電2.26元、太陽能電6.66元。因此,廢核電將使發電成本大增,電費勢必升高,台灣人民將得不償失。
鑑於核電利大於弊,所以發生過核災的日本和美國才繼續使用核電,台灣人民倘不能了解其中的道理,而輕率的附和與支持廢核電的政策,必將得不償失。因此,報載工總6月將提2017年度「工總白皮書」下列能源政策建言:
「雖然『2025非核家園』是政府既定政策,但與會產學界咸認,國家能源政策須務實可行,且連日本都重啟核能發電,原宣布逐步廢核的瑞士與瑞典也改變主意,因此,會中達成將「核能列入能源結構的選項」、甚至必要時執行核一、二、三延役及核四商轉,以確保電力穩定供應,列為今年白皮書建言重點。」
「亡羊補牢,猶未睌也!」,目前台灣的核電廠還在,倘台灣明智的民眾,覺今是而昨非,現在發聲支持將核電列為能源結構的選項,必要時執行核一、二、三延役及核四商轉,以確保電力穩定供應,猶未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