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工作者 王翔正
2015年經濟部推估農地上既存的未登記工廠約有3萬8960家,其佔用農地筆數高達13萬4500餘筆,佔用農地面積達1萬3859公頃,可見農地工廠問題十分嚴重。
違章工廠臨時登記證即將於2020年6月2日到期,屆時未合法化工廠將無法再營業,迄今仍有3.8萬家應登記卻未登記的工廠,其中僅7421家取得臨登,成功遷廠業者僅有少數46家。
然而,2019年蔡政府藉由新立法規大開方便門,現階段規畫農地既存的低污染未登記工廠,須在2年內申請納管、3年內提工廠改善計畫,10年內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給予新的落日期限則為20年,立法三讀通過後,20年內3.8萬家農地工廠頓時就地合法,成功續命。
此等一口氣特赦農地工廠的政策,簡直是棄平民百姓生命財產於不顧,不草率荒誕令人詫異,更讓許多謹守規範的合法工廠情何以堪。
農地必須農用是基本原則,農地一旦開闢成工廠使用就難以恢復農用。現下農地工廠大多是中小企業,無力購買工業區的土地,只得以低廉成本購買農地,再以違章搭起偌大的廠房,這猶如寄生蟲不斷地吸取土地資源,侵蝕土地正義;尤其近年來,矗立在農田中央的農地工廠如雨後春筍般快速冒出,不僅突兀,更令人害怕的是工廠旁常為農作物生產地,倘若違章工廠永續寄生於農地,持續排放工業汙染,極可能藉由食物或空氣等媒介回到人體,嚴重危及全民身體健康,不可不慎。
建議防制農地工廠滋生可朝以下三個方向邁進:
1.由於農地工廠數量仍然持續增長,政府應成立地區性稽查小組,強勢執法嚴格取締,避免違法工廠不斷入侵農地。
2.以往經濟部將水泥製品製造、鋼鐵鑄造業、瀝青混凝土、電子管製造業等爭議行業都納入「低污染」業別,為管制應污染源,應重新訂立污染標準,以維公允。
3.針對中高污染工廠輔導遷廠或訂立關廠期限,以利嚴格納管,並增訂吹哨者條款的檢舉獎勵規定,俾使違法農地工廠無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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