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伊利諾芝加哥大學教授 汪志雄
這幾天,為了罷免一個民選市長,執政黨的國家機器卯足了全力,搏力演出,倒也算是另類的台灣奇蹟。
這其中,當屬法務部的表現,最爲亮眼。
先是法務部長蔡清祥在立法院質詢時公然宣示,刑法上的偽造文書罪,能原諒的話就原諒(我想他的意思可能是說,罷韓的動機是高尚價值,手段骯髒一點也不要太計較)。
後來又有法務部次長蔡碧仲也在立法院上公開表明,所謂賄選超過30元只是歷年查賄的標準,但不是絕對的標準(我想他的意思可能是說,罷韓都是自己人嘛,多少錢不要算得那麼清楚)。
法律,真是個奇妙的玩意兒,雖然寫出來的條文都是白紙黑字,可是通過了某些「卑躬屈膝,奉承上意」的人類的聰明頭腦的思考與運作,所做出來的法律見解與解釋,卻可以像初一十五的月亮一樣,因人而異、截然不同。
難怪在台灣,有高達八成的民眾對台灣的司法表示沒有信心。台灣司法何以會走到今日如此不堪的地步,究其原因,乃在於長久以來,法學教育的失敗與偏頗。
第一,欠缺品格教育的司法培訓,只會造就出一批知法玩法的司法官僚。例如前面的兩位蔡姓官員,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今日台灣的法官與檢察官,素質低落,人品敗壞。翻開報紙,恐龍法官的烏龍判決,檢察官的濫權起訴,時有所聞。這些荒謬的司法亂象,雖然一而再,再而三地考驗升斗小民的智慧與良知,可是人民卻莫可奈何。
第二,特定政治立場的法政學者,不斷教育出一批甘為政治服務的司法打手。近二,三十年來,台灣高教的法政學院,充斥著一些政治立場鮮明的學閥,成功地影響並培養出一批對政治參與具有高度熱誠的司法覺青。
這些人,不管後來從政或進入司法系統,都依舊保有高度的政治使命感,很容易就會被拔擢為打擊異己的政治工具。譬如馬前總統的二審判決之後, 北檢傳出來的那三秒歡呼,正是箇中經典。可是我們的司法體系,面對這種不公平的司法打壓,卻毫無任何可以有效制衡的機制。
第三,台灣民主化的過程,成就了不少具有法政背景的政治精英。很不幸的,這當中有一些極爲不堪的政治人物,利用其法學的專業訓練,將司法玩弄於股掌之中。
這些人可以利用法條的解釋權與公權力,打擊異己以謀取私利。久而久之,上行下效,以致於政風敗壞,私德淪喪。君不見,今天的法務部若不是這麼明目張膽的下作,以至連犯賤都懶得矯情了,又怎會被稱爲「司法東廠」呢?
作為一個普羅大眾,如今上法院,只能端看你祖先的風水好不好,銀行的口袋深不深,政治的顏色對不對。司法在台灣,已然成爲民主進步最大的一個諷刺跟笑話。
現在放眼望去,恐龍法官,比比皆是,無良檢調,處處可見。今天會相信台灣皇后還有貞操的,不是太天真,就是太無知了。而一個國家,一旦失去了足堪以被人民信任的司法,這樣的民主是何其的脆弱,又是何其的可笑!
U2合唱團最經典的一首歌「I Still Haven’t Found What I’m Looking For」,當年風靡全球,創下英國唱片專輯銷售速度最快的紀錄。今天在台灣,筆者也依然找不到那個最卑微的司法正義。
政治一旦介入了司法跟教育,在所有民主進步的假像底下,剩下的只會是赤裸裸的獨裁跟專制。而無知與冷漠,正是培育這些無良政客與司法官僚的最佳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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