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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不該廢死 小燈泡媽媽感受最深!

國小老師  林妘軒

2016年3月28日,兇嫌王景玉隨機尋找不特定的女童作為行兇對象,3歲女童「小燈泡」與母親王婉諭經過該處時,竟持菜刀對小燈泡連砍數刀,導致小燈泡當場死亡。

「小燈泡」事件發生後,痛失愛女的王婉諭面對鏡頭雖然悲痛,但是始終抱持著理性正面的態度發言。很多人更想知道身為母親的王婉諭對死刑存廢的觀點,不過其一句「我不支持死刑,但我不同意廢死」讓人深感疑惑。

法院一審、二審、更一審都判處王景玉無期徒刑,而最高法院更於近日駁回檢方上訴,無期徒刑定讞,王景玉確定逃過死刑。針對判決,小燈泡媽媽、現為時代力量不分區立委王婉諭與先生共同發表書面聲明,表示「判決結果不符期望,令我們感到遺憾。希望司法單位能夠正視犯人的處遇,是否真正達到矯正效果,不該由全民承擔再犯風險。」

早在去年12月底高院更一審進行最後辯論程序時,王婉諭出庭時就哽咽說著希望法官將凶手判處死刑。身為被害者家屬,這個要求很自然,相對襯托出廢死人權者始終站在加害者的角度替他們擦脂抹粉,伸張「假平等」的正義,實在偽善。

小燈泡媽媽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親身遭遇過椎心刺骨的喪女悲痛,即便口中說著不支持死刑,但仍期盼加害者伏法、一命還一命,用最簡單的正義來追悼亡者,還亡者公道,並試圖撫平被害者家屬心中那永難癒合的傷口。窮凶惡極的殺人犯能否透過牢獄監禁達到良好的矯正效果,回到社會後避免再犯,沒人說得準,更沒人可以給保證。

捍衛「廢死」的人權團體在伸張加害者的人權時有想過被害者的人權嗎?有試圖同理被害者家屬的心情嗎?當這些殺人犯因為「廢死」而逃過死刑、重新踏進社會時,全國無辜的人民都置身在高風險的不定時炸彈環境中,下一個被害人與其家屬何其無辜。

親身經歷的痛不是局外人可以想像,更不是越俎代庖地要被害者家屬向前看,學會原諒,不要以牙還牙,傷痛就會船過水無痕,忘得一乾二淨。

小燈泡媽媽哭喊法官要求處以死刑的態度非常正常,更是人性。也讓倡議廢死的團體或是做出免死判決的法官們想想,眼前這些罪大惡極的犯人真的可以與我們為鄰,無辜人民真的擁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嗎?更重要的是,這些讓被害者家庭破碎的加害人,他們真的有為過去的錯誤行為負責、懺悔嗎?

viewpoint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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