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大聖塔芭芭拉分校政治學博士候選人 何志勇
成立近70年的美國傳統大型連鎖玩具店「玩具反斗城(Toys “R” Us)」因不敵亞馬遜(Amazon)等電子商務巨擘以及其他大型連鎖量販店的競爭,本月19日正式在美聲請破產保護,成為美國史上第二大零售業破產的例子。所幸法院允許30億美元的債務融資讓玩具反斗城能夠維持營運以清償債務,避免成為另一個「時代的眼淚」。
綜觀美國玩具反斗城破產一事,筆者認為有以下兩點分別值得國人思考和引以為借鏡:
首先,這次美國玩具反斗城是依據《聯邦破產法》第11章向法院聲請破產保護,希望透過財(業)務重整(reorganization),力圖東山再起(英文行話叫“filing Chapter 11”),而並非依同法第7章進行破產清算(liquidation),關門大吉。且此次破產亦僅限美國跟加拿大的玩具反斗城,完全不影響該公司在亞洲的合資企業(joint venture)──即亞洲各國(包括台灣)的玩具反斗城──的營運,台灣的新聞報導對此有清楚的交代。
有意思的是,當破產消息一出,不少台灣網友就開始在國內各大新聞媒體臉書(Facebook)粉絲專頁中的相關報導下留言,有的人抱怨台灣的玩具反斗城玩具訂價遠高於網購,當然撐不下去;有人則哀悼從今以後台灣的孩童就沒有地方可以去買玩具了等云云。網路上成串的類似留言,彷彿是網友代為宣告台灣的玩具反斗城也破產了。這讓筆者不禁納悶,到底有多少人只看了新聞標題(和留言)卻跳過內文呢?
美國智庫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在2013年的調查發現,有高達47%的美國成年臉書使用者的新聞來源是臉書本身。倘若這項數據對台灣有參考價值,我們多少也會憂慮在台灣網路新聞留言是容易被其他讀者當成便捷的新聞「摘要」,甚至可以積非成是,誤導視聽。
筆者過去因求學的關係旅居美國數年,對當地玩具反斗城頗為熟悉。美國的玩具反斗城不僅提供消費者「最低價保證」(price match guarantee)──即消費者可以要求收銀員以同樣商品市售最低價格來結帳(包括電商的價格)──另外還有最高8%的購物回饋金,更遑論不時舉辦的店內活動和吸引人的獨家贈品。就此以觀,實體商店價格競爭恐非導致美國玩具反斗城破產的主因。至於是什麼因素造成的,這和我以下想談的第二點有關。
根據外電報導,美國玩具反斗城的財務困境歸究起來,主要在於現在孩子的童年玩伴不再是傳統的實體玩具,取而代之的是網路/電玩和觸控裝置(如智慧型手機和平板)的虛擬遊戲。根據美國凱瑟家庭基金會(Kaiser Family Foundation)在2010年針對美國8至18歲未成年人所做的研究顯示,他們平均每天花約7.5小時在娛樂媒體(entertainment media)上。另外,電商逐漸建立起便捷的物流網路,也大大地改變了人們選擇去實體店面消費的意願。時代快速遞嬗,玩具反斗城顯然還沒跟上市場的腳步。
在過去幾年裡,不少美國大型零售業因無法因應伴隨科技發展而來的消費行為(型態)的改變,而紛紛宣告破產而倒下,其中包括家喻戶曉的影片出租龍頭「百視達」(Blockbuster)、全美第二大連鎖書店「Borders」,以及曾經一度是全美最大的體育用品店「Sports Authority」,令人不勝唏噓。芬蘭諾基亞公司(Nokia)也曾擁有全球近四成的手機市占率,當時在台灣幾乎人手一支,但最終不敵智慧型手機的興起而結束其手機事業,也足以借鑒。
當昔日玩具零售業巨人正在掙扎求生之際,國人應該要有危機意識。台灣無法自絕於世界貿易經爭之外,但市場開放對台灣一定會有衝擊,唯有勇於面對挑戰,並透過產業升級或轉型來跟上時代的腳步,才是生存發展的不二法門。對此,政府責無旁貸,而百姓也要覺悟,台灣人的未來不能僅以「小確幸」自滿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