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教師 皮諾丘
日前高雄有店家宣稱,拿著罷韓連署書就可以免費吃一份香蕉煎餅,但如果是韓粉光臨就賣你1000元,因此引發韓粉不滿,店才剛開就發生口角,也有不知情的韓粉誤闖禁地,尷尬的離開,還有韓粉到場高喊,怎麼可以這樣子?店家這樣的行為究竟合不合法,在此撇開政治立場,平心靜氣地來討論一下。
基於市場自由經濟法則,商品的價格由背後那隻看不見的手來操控,簡單來說就是行情價。今天一份煎餅你要賣1000元也不是不可以,只要價格是透明的,你的煎餅好吃到大家願意從荷包裡面掏出1000元來購買,店家也有開立發票,沒有逃漏稅的嫌疑,這樣的行為一點問題也沒有。
但今天這個店家的問題出在,是不是韓粉,是由老闆主觀認定,穿國旗裝的就一定是韓粉嗎?如果今天有人去買煎餅,付完70元了,才高喊我是韓粉,老闆要跟他追討930元嗎?一件商品針對不同的族群訂定不同的收費方式,一定會引發爭議,這點無庸置疑。
此外,老闆宣稱拿拿著罷韓連署書就可以免費吃一份香蕉煎餅,根據《選舉罷免法》第102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一、對於該選舉區內之團體或機構,假借捐助名義,行求期約或交付財物;或其他不正利益,使其團體或機構之構成員,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
二、以財物或其他不正利益,行求期約或交付罷免案有提議權人或有連署權人,使其不為提議或連署,或為一定之提議或連署。
依照上述《選罷法》的條文解釋,用免費的香蕉煎餅,誘使他人交付罷免提議書,不知這樣的行為有沒有違法?但是既然已經引起社會爭議,期待有關單位盡速介入調查,以釐清疑點。
或許短時間內因為媒體的報導,店家的生意變好了,若遇到不理性的韓粉,拿假的罷韓連署書來吃免費的,等到吃完了,再把外套脫掉,露出裡面的國旗裝,大喊我是韓粉,請問老闆要怎麼應付?
所以說,老闆這種行為,無異是自掘墳墓,如果遇到與韓粉之間產生爭議,是不是又要責怪韓粉沒有水準,或是一切都是韓國瑜害的?筆者奉勸老闆懸崖勒馬,政治歸政治,做生意歸做生意,不要再混為一談。
台灣俗諺說:「吃飯皇帝大。」統獨議題,藍綠之爭,罷韓挺韓,在香蕉煎餅之前,就暫時放下吧!
圖說:廣德家老闆與香蕉煎餅。(翻拍自電視新聞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