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ies: 時事評論

稅改不該是為有錢人減稅

空中大學商學系講師 周信佑

為回應外界對我國內、外資股利所得稅負差距過大的問題,財政部推動此次稅改,藉由取消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將股利所得採定額免稅合併計算,或單一稅率分開計稅二擇一,同時將外資股東股利所得扣繳稅率由20%提高至21%。

兩稅合一實施以來,政府稅損嚴重,但對促進投資的效益卻乏善可陳,加上世界各國多已廢除,因此財政部藉由此次稅改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度,也算順應國際潮流。同時,財政部修正最新股利所得課稅制度作為配套,分成甲、乙兩種方案。

就甲、乙兩案來看,甲案採「37%免稅、剩下63%併入個人綜所稅」,符合財政的量能課稅原則,但股利所得因37%免稅,實質最高稅率將只有25.2%(40%*0.63=25.2%),較原先最高稅率45%相去甚遠,更何況沒有「可扣抵稅額」的設計,造成部分原來不用繳稅,甚至還能退稅的小股東稅負成本增加,讓小股東或一些小額投資人有「劫貧濟富」的剝奪感;乙案則為「單一稅率26%分開計稅」或「可抵減稅額8.5%(上限8萬)合併計稅」二擇一課徵,因保留「可扣抵稅額」,仍保留退稅空間,散戶與小股東較不會反彈,且實質最高稅率26%也較甲案略高,較符合公平性,稅改成功的可能性較高,但有較複雜、人頭帳戶、稽徵成本高與稅損較大等缺點。。

就財政部稅改方案來看,甲乙兩案實質最高稅率分別降至25.2%與26%,與外資股東股利所得扣繳稅率21%差異不大,確實都有助於改善「內外資課稅」差距過大的問題;但股利所得是富人主要收入來源,尤其是最頂尖的富豪,其所得有9成以上都是股利。此次股利稅改得利的是富人,中低所得者未能得利,甚至受害,如此稅改不僅造成國家稅損,也讓台灣僅有的財富重分配工具「綜所稅」失去原有功能,實在得不償失。更何況一旦法案被貼上「濟富」的負面標籤,這對一路以來一直打著公平正義旗幟的蔡政府無疑是大大減分。

以103年度的綜所稅額資料來看,個人股利所得達8,761億元,多數集中在高所得者。申報所得1000萬元以上所得級距,股利所得較綜所額的佔比高達73.42%;500-1000萬的所得級距,股利所得佔比33.58%;440-500萬的所得級距,股利所得佔比26.15 %,235-440萬的所得級距,股利所得佔比20.25 %;117-235萬的所得級距,股利所得佔比12.55%;;52-117萬的所得級距,股利所得佔比8.38%; 0-52萬的所得級距,股利所得佔比僅5.37%;也難怪長期研究台灣所得分配、今年也甫因相關研究獲選美國國家科學院外籍院士的駐WTO大使朱敬一,直言「股利所得分離課稅一旦成真,等於幫大富豪減稅,嚴重影響稅制公平。」

更何況此次稅改蔡政府認為富人稅不利台灣攬才與留才,將綜所稅最高稅率由45%修正為40%,讓綜所稅量能課稅與縮短貧富差距的功能更加弱化,加劇社會緊張與衝突。

這次的稅改方案以減稅為主軸,冠上「全民稅改」的大帽子,號稱全民皆能受惠,但最大獲利者卻是少數的富人,尤其是蔡政府才剛通過舉債數千億元推動「前瞻計畫」,如今又廢除富人稅、股利所得調整等多項減稅方案,國家財政不會出問題嗎? 建議政府此次推動稅改切勿操之過急,多站在庶民的立場想想,「溝通再溝通」才能讓改革獲得圓滿。

viewpointtaiwan

Recent Posts

台積電與日本合作深化快跑,是因為美國助推?

科技力智庫執行長  烏凌翔  ...

10 個月 ago

民進黨執政下只有人民被電

資深媒體人  江振義 (閱讀全...

10 個月 ago

國民黨會在立法院強力監督政府

學術工作者 徐惠 (閱讀全文....

11 個月 ago

新國會應該全力掀開民進黨八年執政遮羞布

資深媒體人  江振義 (閱讀全...

11 個月 ago

中投、欣裕台收歸國有 行政法院為虎作倀!

中華民國法律政策協會副理事長 ...

11 個月 ago

總統絕對多數決,改變扭曲的民主

美國伊利諾芝加哥大學教授  汪...

11 個月 ago

This website uses cook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