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

王美花不該下台嗎?

21 3 月 , 2022  

學術工作者 徐惠

3月3日全臺多處大停電,除了給民眾帶來極大的生活不便外,估計業界的損失有幾百億,即使把停電原因可歸咎於台電興達電廠的操作不當,讓台電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辭職下台,但負責督導台電經濟部長王美花難道沒有政治責任嗎?王美花不應該下台嗎?

對照2008年8月莫拉克風災,救災期間行政院長劉兆玄照生活習慣去理個髪,而行政院秘書長薛香川在父親節陪95歲父親去福華飯店吃地瓜稀飯,引起當時的在野民進黨瘋狂撻伐,大約一個月後,內閣總辭改組,劉兆玄及薛香川都下台以示負責。相比之下,303大停電,對業界影響及民生造成困擾,加上最近又有媒體報導,電價將調漲,王美花還穩穩坐在位子上,不願意下台,只能説她一點政治責任感都沒有;而行政院長蘇貞昌還要護著她,當立法委員蔣萬安要求民進黨政府承諾不停電,反而被蘇貞昌「反質詢」問候蔣介石對反攻大陸有做出承諾嗎?事後蘇貞昌還辱批蔣萬安是「街頭小混混」,蘇儼然表演的像是「角頭老大」的樣子,同樣在被詢台站著的王美花則心虛默不吭聲,一副被蘇老大護「花」的小媳婦模樣。事後王美花還得意洋洋對外宣稱台電公司的表現比國際上其他國家還好,去年停電已經從過去的年均2萬件降到現在的9千件;似乎自認表現良好,不是犯了錯的「停電部長」。尤其是在303大停電後,有報導登出學者的估算,台電之所以在一年內四度無預警大停電,是因再生能源跟不上電力發展,而電網故障只是開端而已。換言之,「電力不足」,可能才是頻繁停電的主因。但王美花卻以台電公司故障率下降來「解釋」台電的停電問題,對於學者質疑我國電力有不足的情況,卻避而不談。如此不思檢討的政務官,人民對民進黨的綠色執政還有何信賴可言?

政務官的政治責任至少有兩種,一種是政策責任(policy responsibilities),也就是一般所説的政府公共政策的決定和執行犯了錯誤,導致公共利益受損,和決策的制定及執行有關的政務官就應該下台。就此而言,台電這次大停電,起因於興達電廠操作不當,固然也是民進黨能源政策錯誤,但完全歸責於王美花一個人,也不公平。如果能源政策錯誤,一旦缺電,屆時要負起政治責任的,應該是蔡英文和整個行政院;蔡因為是民選總統,除了彈劾或罷免外,只能讓她做到任期結束,至於蘇貞昌只要缺電就應該率內閣總辭。

第二種政治責任是課責(accountability),課責是決策者的重大政策一旦承諾,就必須兌現,所以課責也有人翻譯成「兌責性」,也就是開出去的支票要能夠兌現,否則就應該下台以示負責。蔡英文在2016年當選前後信誓旦旦承諾十年內台灣電價不會漲,這就是政策承諾,理應從「課責」角度去要求及被檢驗。其實電價不漲已經在2018年賴清德當行政院長時就破功,從課責來看,當時行政院長就應代表民進黨政府負起政治責任,至少經濟部長也應該為課責而下台。

如今媒體已經報導可能在四月份電價就要調漲,王美花也沒否認內部已在研議,如果屆時漲電價了,也就是王美花應該辭職展現蔡政府蘇內閣的「課責性」,否則除了説王美花愛做官,戀棧權位外,還能怎麼説她呢?

(圖片取自YAHOO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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