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策盟文宣部主任 廖念漢
男女初交往過馬路時,男孩基於安全,可以很貼心的扶她的肩,或拉她的手過馬路,然後就自然放下放開,這是禮貌的行為,女孩子通常不會生氣或做過多聯想。但是由女孩子主動挽男孩子的手臂,甚或牽手時,在某種程度來說,已經有宣示「主權」意味的存在,如果是十指緊扣那代表已經進入「熱戀」階段了;所以男女之間誰主動,意義差很大!
所以,從心理學的角度來說「手牽手比分享一張床還意義重大」。更何況有一方是已婚身分。先談藝人伊能靜,2008年其在北京與男藝人黃維德的「牽手門」照片曝光後,欲辯以無言,再多的推託之詞,也抵不過十指緊扣的照片意涵(而且不是上摩鐵的照片),所以雙方只能低調抱歉以對,隨後伊能靜以離婚收場。
再談負責蔡總統維安工作的已婚女侍衛官陳欣儀上校,與未婚男同事謝宏博少校發生的不倫戀情。據了解,陳之前曾被同事多次撞見,和謝手牽手走在一起,狀似曖昧親暱。而陳女向長官的辯駁是:「朋友之間牽手,有什麼大不了的嗎?」,且陳更是不顧軍中制度與規定,刻意提拔謝男,兩人的關係也因此明朗公開化。
所以兩人之後會發展出「藏金閣」套房取精的醜聞案,一點都不令人訝異,因為女長官會牽特定男部屬的手,這代表「男歡女愛」,絕不是軍中「袍澤之愛」,因為這已經公然違反軍中紀律(兩性關係)。如果今天角色互換,那就是男長官「藉勢藉端」威脅女部屬就範了。是以陳上校這隻手真的牽錯了對象,她只該牽她先生龍將軍及兒女的手。
最後討論日昨網路瘋傳「千里救夫」的李凈瑜女士,在湖南街道上挽著司改會成員蕭逸民的手臂照片。當然李立刻嚴正聲明痛斥,台灣社會40年前的場景,今天仍歷歷在目⋯⋯光天化日之下,都可以這樣栽贓,邪惡之邦。李表示:為營救其夫李明哲,必須進行低聲竊語討論。換言之,李是基於怕中共竊聽,必須挽著蕭的手臂,做近距離附耳講話,以防公安事先知悉。可是真的有這種急迫性及重要的事,必須在「大街上」挽手附耳交談嗎?
如果是這樣,中共公安進行這種零距離的跟監也未免太沒人性、太過「落漆」了吧!不啻也代表中共的監聽儀器過於陳舊落後;惟令人費解的是中共及李何不讓照片說話,把有公安「近距離」跟監入鏡的照片全部公開,如此,就可以戳破誰說謊?李挽蕭手臂的理由才不會如此單薄及牽強。
至於李女士說是怕被中共不明人士強行抓走,那就太低估中共當局的智慧,也太汙辱台灣「有大腦」人的判斷能力。
1936年,蔣宋美齡單機從南京飛西安,闖「龍潭虎穴」營救了蔣介石;1990年,彭雪芬忍著子宮外孕之不適,隻身冷靜與胡關寶綁匪集團斡旋,交付贖金救出丈夫新光金董座吳東亮。這兩位人妻,在營救先生的過程中,都是冒著極大不確定的風險性,她們唯一的目的就是救出先生,所有的媒體燈光都聚焦在丈夫身上。
反觀在李淨瑜救夫案件中,所有媒體版面似乎把主、配角給搞混了,從台灣到美國再到大陸的三個舞台上,李淨瑜高調到不行,搶盡藍綠所有人的戲份,在高唱愛台灣的政治算計下,連其母親的母子親情都被李刻意抹紅,這種斧鑿斑斑的政治操弄,也讓許多網友愾嘆有「洪仲丘案」的味道,彷彿明年選戰已經提前開打。
心理哲學有句話:「當一件壞事發生的時候,你能聽到的永遠不是真正的答案,而是別人編造的推託的理由。而事實的真相,往往是你所有預感、預測中最壞最惡毒的那個。」我誠摯盼望我們的預感與真相是相反的;祝福李淨瑜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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