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媒體人 江振義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英文簡稱為「NCC」,而它最近幾年來的諸多作為,引發了民眾與部份電視業者的不滿,而贏得了一個難聽的绰號叫「髒兮兮」。這個原本應該超出黨派,獨立運作的獨立機構,這幾年來在許多個案的處理裁罰表現,充滿了濫權與雙標,早已成為人眼中的執政黨御用打手,行事毫無公正公平可言。
最近有自稱是鏡電視內部吹哨者的爆料,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打算在4月、5月闖關通過鏡電視一系列審查案。如果傳聞屬實,這顯然是違背了去年12月27、28日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由朝野立委所提出臨時提案決議,而主導全案的NCC主委陳耀祥,則被在野黨立委抨擊為藐視國會,甚至陳耀祥因為鏡電視一案,已遭檢方以瀆職罪列入被告,根本就不適任NCC主委,應該知所進退,自行請辭下台,沒想到陳耀祥卻在國會大放厥詞,堅持不會下台,更不會迴避審查鏡電視一案,想要主導硬幹,護航業者過關。
輿論經常拿中天新聞台遭到NCC撤照案與鏡電視獲得NCC青睞案做對比,來凸顯NCC行事的濫權與雙重標準。
我們先來談談比較近期的鏡電視申請案。去年一月,在爭議聲中,NCC審查通過了鏡電視執照的發放,結果鏡電視所做的回應,卻是在同年三月的一個月內更換了四個董事長,分明視公司的領導階層人事如草芥。其中陳建平被拔掉董事長一職,更是引發社會各界的廣大質疑聲浪,如今過了一年,陳耀祥才回應說NCC剛完成行政調查,如此低的行政效率,跟當年NCC快刀斬亂麻,快速逼迫中天新聞台關台的表現,真是有天壤之別。
不可諱言,鏡電視的成立,背後充滿了政治力的介入,特別是民進黨高層的黑手,早已伸入NCC的內部主導操控,而因鏡電視案被檢方列為貪瀆案被告的陳耀祥,更是毫不掩飾地公開力挺鏡電視上架第四台的申請案,即使依時程規定,NCC必須在今年6月前,就鏡電視的董監事變更申請案與第四台上架申請案完成審查,但依陳耀祥毫無羞愧,不知進退的離譜行風,實在讓全民難以認同NCC所可能做出護航特定電視媒體的決策。
接著再來談談中天新聞台遭到不予換照被迫關台的案件,該台在2018年起被NCC裁罰21次,裁罰金額為1073萬元,其中14件與政治相關,而全部的案件中還有16件在爭訟當中。而最近中天新聞台在2019年鳳凰展翅雲朵新聞遭NCC裁罰40萬元的案件,NCC確定遭到敗訴,而這已是在中天21件裁罰案中NCC連輸的第9件。
這些NCC敗訴的案件,充份顯示2020年NCC當初審理中天關台案的粗暴,缺乏正當性與合理,但如今中天除了持續循司法途徑爭取其他裁罰案的平反,對於因為無法取得換照而遭到關台的過當行政處置,幾乎已無合理平反復播的可能性,NCC對台灣電視媒體生存所造成的傷害,真是到了罄竹難書的地步。
最近媒體報導,NCC今年編列的訴訟預算高達1310萬元,比五年前多出快8倍,這樣高得令人咋舌的訴訟費用,只能證明NCC所做出諸多不公允的處分,讓電視台到第四台系統業者都要向法院喊冤,提出行政救濟來予以反擊。
像這樣爭議不斷、濫權雙標,甘為政治打手,封殺不同顏色媒體的主管機關,真的早該關門裁撤,再由執政者向全民與相關權益受害的媒體業者公開道歉,主事者接受司法懲罰,才能杜眾人悠悠之口,還社會正義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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