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大學學生 賈導
可以這麼說:川普簽名通過《台灣旅行法》救了北農,以及深澳電廠。為什麼呢?版面都被搏走了,沒有什麼議題的熱門性能夠比得過台灣旅行法了。
但,一片媒體的讚揚及吹捧下,筆者必須說:別太高興。為什麼?首先就要必須先認識美國的國會:
美國的國會,有時稱議會(Parliament),屬於美國最高的立法機關,和台灣不同的是,美國是採用兩院制,分成參議院,眾議院。
參議院有100席,每個州有2席,為的是保障小州的權利,議員任期6年,每2年改選其中1/3的新議員,換言之6年一輪,目的在確保議會有資深的議員;眾議院有435席,依據各州人口決定有幾個席次,議員任期2年,沒有任期限制。
提案過程:除了特定議題,例如參議院不能提徵稅的相關法案,原則上由國會議員各自提出草案後。交付至委員會進行審查。委員會審查,進行修正後,將委員會版本送交至國會進行二、三讀。美國採用的是委員會中心主義,非必要國會是會尊重委員會的決議的,故不會大幅修正委員會所提出來的草案。兩院都通過後送交總統,總統可以做出以下選擇:
一、10日內簽字批准公布始之生效。
二、不簽字擱置,10日後該法案自動生效。
三、行使否決權,退回國會。但參、眾兩院若以2/3特別多數表決通過,總統只能批准通過(國會的反否決權),美國歷史上總統行使否決權後成功使之失效的法律是非常少的。
四、若10日內國會處於休會狀態,總統擱置不簽字的狀態下,該法案隨即失效,稱做口袋否決(Pocket veto)。
由第三點可見國會的不受干擾性,和台灣黨意凌駕立法院的狀況完全不同。這邊做個補充,美國是柔性政黨,黨的控制性很弱,台灣大概99%的人不知道共和黨跟民主黨的黨主席是誰。先說共和黨黨主席不是川普,這就和台灣的政治生態的不同了;美國是透過國會(立法權)與總統(行政權)、司法權相互牽制來取得權力平衡的;至於台灣的現況,是政黨控制著一切。
回到《台灣旅行法》,該法案最初在2016年即有議員提出,但沒有成功,2017年又提出,2018年由川普簽字通過。
可以想想看,為什麼川普要拖到最後一天才簽字呢?讓我們先回到簽字的幾天前:3月9日,川普宣布向進口鋼鐵及鋁,分別徵收25%和10%關稅,將在15日內生效;3月13日,川普宣布撤換國務卿提勒森,由中央情報局局長Mike Pompeo(龐陪歐)接任。
美國正式開打貿易大戰,由於中國大陸大量出售便宜的重工業原料,導致美國工廠工人大量失業,故川普才宣布提高鋼鐵及鋁的關稅,這項措施有著濃濃保護主義的氣息;首當其衝的不只是中國大陸,還有歐盟。
至於替換提勒森呢?這是川普在為”川金會面”做準備。但是提勒森一向都是與川普持反對意見的,提勒森並不希望川普與金正恩會面;筆者認為川普任命龐陪歐有以下幾點理由:
一、是川普的人馬;
二、是鷹派,他主張推行美國優先及強硬的政策,與川普不謀而合;
三、主張退出伊朗核協議,來與朝鮮談半島無核化並採取比提勒森更強硬的態度;
四、對中東伊斯蘭世界的問題,主張基督教將會與伊斯蘭世界有一場聖戰,不排除武力解決。
這兩件事情比《台灣旅行法》的公布時間要早,本文認為:
一、台灣問題不是美國首要處理的問題,經濟及中東、朝鮮問題更要優先處理的。
二、因為兩會的招開及修憲案的通過,川普藉此警告、牽制中國大陸,不要對台輕舉妄動(美國已經無暇再新開一個戰場了)。
三、行政部門是否會執行?這很難說。雖然牽制、警告中國大陸很重要,但若中美真的密切來往,這麼做對中美關係會有很大的傷害,因此會不會真的實施,還有待觀察。
四、台灣高層目前與美國若要接觸,幾乎都是採「過境外交」的方式去進行,從過境外交瞬間提高規格成為互訪,是有困難的,至少短時間無法達成。
同樣都在差不多的時間提出,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31項惠台措施)與台灣旅行法受到的評價、待遇真的是很大。看待此二議題,真有如蔡政府說的:「謝謝美國總統的簽字」,這樣單純嗎?關注美國政治的都知道,美國國會一向親台,加上美國保護主義抬頭,對台友好就是對付中國大陸最好的方式,如此牽制中國大陸才能確保美國優先(America first)。川普的簽字,是本意,還是行政程序的一部分而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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