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行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副教授‧PADI潛水教練 陳徵蔚
行政院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終於在2018年4月28日正式成立,原本漁業署與林務局管轄「野生動物保育法中涉海洋野生動物保育業務」以及環保署「海洋汙染防治業務都正式移撥給海保署執行。海洋保育刻不容緩,成立海保署,統合原本疊床架屋的保育業務,正是大家引頸期盼之事。然而,海保署成立至今已然半年,究竟做了些什麼?
今年5月,筆者偶然路過竹圍漁港,驚見滿地淌血的錘頭雙髻鯊,顯然死亡多時,同時竹簍裡還裝滿著數不清的幼鯊。5月21日,澎湖新隆興號漁船誤捕鬼蝠魟,翼長5公尺,重約1,000公斤,最後野放時失血過多,傷重沉入海底,生死未卜。
濫捕事件從未止歇
8月初,南灣獨立礁區一株大海扇以及棲息於其中的三隻豆丁海馬失竊,而且這並不是第一次被偷,至今尚未緝得真兇。9月20日,澎湖海洋保育志工陳盡川因阻止澎湖潛水會「澎潛3號」潛水客以空氣軟管捕魚,而被打得頭破血流。這些事件,都僅僅是台灣濫捕、海洋資源枯竭的冰山一角。
長年以來,民間以「螳臂擋車」之姿維護海洋生態,早已筋疲力竭。如今海洋保育署成立,當這麼多事件發生時,海洋保育署你究竟在哪裡?
走進海洋保育署網站,可以明確找到「海洋生物保育組」與「海洋環境管理組」。不過,當台灣接二連三發生海洋生態保育與資源糾紛時,海保署卻異常沉默。
漁業署公告8月15日起禁捕鬼蝠魟,似乎看見了政府對於海洋指標性物種的一線曙光;然而在台灣整體海洋保育政策,以及環境管理上,卻完全看不見海洋保育署所描繪的願景。這個政府機構掛牌至今異常低調,難道只是悄悄增加了幾個官銜嗎?
愧稱海洋國家
台灣的海洋保育早已出現深不見底的黑洞,政府過去仰賴農委會《漁業法》與環保署《海洋汙染防治法》管理,早有事權不一、難以有效監控海洋資源的缺失。
台灣空有30,035平方公里的海洋保護區,佔我國領海面積46.15%,卻因為人力不足、查緝不力等因素,形同虛設,完全無法發揮作用。
例如墾丁國家公園內根本不應該出現魚類捕捉,但實際上卻到處可見釣客以及漁民非法捕撈,甚至有人告發還會遭到報復。澎湖南方四島早已化為海洋保護區,但卻總會出現毒魚、電魚等事件,警方取締,也會被關說施壓。
海洋保育,難道只能夠仰賴民間環保團體、民眾、基層公務員的自發與熱情,卻始終見不到公權力介入,更看不見海洋國家的願景嗎?一個成立近半年的政府機構,為何沒有實質作為?
台灣不是沒有保護海洋的法律,只是政府沒有執法的魄力。當政府無能,最後只會把民眾推上火線,成為衝突的犧牲者。
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警察隊小隊長蕭再泉過去曾經為了捍衛墾丁後壁湖遭受黑函攻擊、民代施壓;為了保育澎湖南方四島,他不但成為長官眼中釘,也經常受到走私集團、非法捕魚民眾的打壓。
陳盡川長年關懷海洋保育,但近日卻也被施暴打得滿頭鮮血,而施暴者竟反指是陳進川先動手。
台灣誇稱自己是「海洋國家」,卻只有海鮮文化,沒有海洋願景。政府放任的結果,造成民眾錯誤認知,總覺得「即使我不去捕魚,也會被別人抓走」,因此理直氣壯地先下手為強,至少落袋為安,可以先賺一筆。
政府太消極
殊不知在這些貪婪掠奪背後,付出代價的是全體民眾。海洋資源屬於全民所有,而如今卻因為政府管制失能,成為少數有能力進入海洋的掠奪者的囊中物。他們口口聲聲說海洋是「公共財」,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取用。
然而當他們掠奪自然資源,並且透過走私、販賣牟利時,中飽私囊的是他們,無形付出代價的卻是全體民眾。因為政府沒有嚴格把關,可能將導致我們的下一代,將生活在一個沒有魚的環境。
台灣的海洋生態正在快速崩解。不但漁獲量快速銳減,在海裡面可以見到的魚種也變得單調。如果再不管制,台灣勢必在「竭澤而漁」的惡性循環下,面臨海裡完全沒有魚的窘境。
海洋保育署既然已經成立,就必須執行海洋保護、管理海洋資源的工作,而不是搞一些無關痛癢的活動。台灣的友邦帛琉早已全面禁漁。而我們寄望澎湖南方四島可以媲美馬來西亞的著名潛點西巴丹。
然而這一切都不可能一蹴可幾,需要政策配合,並且嚴格執法。台灣究竟是保育天堂,抑或者是海洋生態沙漠?海保署的作為將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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