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

治安不是換局長就會好

21 7 月 , 2020  

資深媒體人 蔡孟峰

出動警力大陣仗實施全國性擴大臨檢,這幾乎是每一次縣市警察局長新上任時的「慣例」,也頗有新官到任先「立威」的意涵。通常這樣的勤務作為宣示意義要大於治安實際數據,其實如果警政機關能夠隨時掌握轄區內「社會治安」調查、「治安顧慮」人口動向和場所建立警民連線,也不至於老是勞師動眾又徒勞無功。

行政院長蘇貞昌因為震怒槍擊案發生頻繁,嚴重危害治安,撤換高雄市和台南市兩都的警察局長。他在未事先知會主管警政的內政部長及警政署長下,就撤換兩位局長的做法,在警界引起相當大的議論。

之後,警政署也依「慣例」在周末實施全國性擴大臨檢勤務,警政署長陳家欽專程到高雄主持,公開表示這不會是一次性的臨檢,更不會流於形式。而警界也盛傳未來只要想換掉那位警察首長,就在轄區內製造槍擊事件,如此一來反而會讓黑道氣焰更囂張。

事實上,槍擊案也並非只有南高兩市發生,重點在於案件發生後能不能立即掌握線索循線追人追槍破獲。

警界有這麼一句話「警力有限、民力無窮」,最基層如里鄰長或對地方瞭若指掌的仕紳,才真正是警察對民情掌握最直接的對象。但有些警察機關首長上任,先忙著拜會地方民意代表之類的政治人物尋求支持,卻並不重視治安上重要的協勤民力。

再則,警察機關大都是據民眾報案才會派遣警力出勤接警,然後依勤務規定由備勤警力先前往了解,如果發現聚眾滋事或不符警力比例的場面,才會通報快速打擊部隊支援,歹徒如果四處逃竄,警力會展開佈網攔截圍捕。

最早實施快打的台北市,要求警力必須在90秒到3分鐘內抵達現場,如此則是重於威嚇效果。

以過去實施警勤區戶口查察及刑事責任區而言,制服員警都必須掌握管區內每一戶家庭的遷出遷入,刑責區對地方上大小事都要能知之甚詳,平時就能夠對社會治安現象產生約制作用,而且對治安顧慮人口先期掌握行蹤及異樣,才能夠隨時掌握社會治安情報;加上如酒店、舞廳等治安顧慮場所,如果還能勸導裝設類似銀行的警民連線系統,查處將更快速,只是這些場所也怕警察常上門嚇走客人。

治安狀況要靠事先掌握、熱線接觸與協調疏處,才能制敵機先。期望優化治安應從降低重大刑案發生率著手,改善警政慣例作為,才是根本之道,而不是大隊人馬勞師動眾,更不是一聲令下換掉局長能夠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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