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科技大學生物技術系助理教授 宣仲華
乍看這個題目有些突兀,民主不是多數決嗎?怎麼可能發生多數被少數統治的怪異現象?其實觀察許多發展成熟的民主國家,很容易就會看到實質上少數統治多數的情況。
若簡單的從結果看,大家不加思索的一定會認同選舉當然是多數決,但若從相關的蛛絲馬跡來看,例如台灣的地方民代十之八九出自立委的助理,也就是說,從中央到地方很多政治人物都是來自近親繁殖;換言之,民代表面是透過普選,但若是起跑點無法獲得不超過總人口的0.001%權力菁英的認可,參與競爭者就很難脫穎而出。
若跟少數權力圈沒有任何淵源,隨機的普通人在普選中勝出的機會極小。一旦理解了這個特性,大家才會明白所有的遊戲規則、法律、資金來源、科技發展、強勢政黨的獨佔性,都是在綁樁;只是這個規格綁標完全合法,金錢在檯面下黑箱運作,甚至不需要賄選,因此公開的法律也管不到。
絕大部分的人對於民主抱持過分浪漫的誤解,總認為民主是最完美的選擇,然而,基本上沒有一種民主能夠平等地代表所有人的利益,某些人肯定會比其他人享有更多的平等。
就拿美國的民主演變來說,由於資本主義以競爭為天職,如同達爾文進化論所主張的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在資本主義慣性作用下,即使某些立意良善的作法,自然而然的會朝向自我利益最大化。
美國的法律非常完備,很少看到明目張膽的個人賄選或貪瀆,但再完備的法令也不可能斬斷資本主義的貪婪。兩黨政客在強烈競爭之下催生出一個表面合法實則腐敗的民主制度(美國Lawrence Lessing教授語),今天的美式民主實際上已成了一元一票,而非一人一票。
民主法治的必要特質,就是有公平、公開、合法的自由投票,人民自由推舉出多數人民決定的政黨或個人執掌政權。一人一票而且票票等值,是自由選舉的核心。自由選舉的核心理念就是,在公平的前提下,自由民意的多數決必然是最好的選擇,做不好的政黨,自然會被下一次選舉淘汰。
為了保證競選活動能公平進行,立法機構逐年訂定或修訂許多相關的法令,如選舉罷免法、地方自治法、公投法、查察賄選辦法、政治獻金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政黨初選辦法等非常多的法令。
表面上,完備的法令應該可以杜絕不公平競選選,及維持公正的多數決制度。因此應該能選出可代表大多數人民利益的政黨或個人。最優化的人在執政,民主制度的國家理當人民安居樂業、國家欣欣向榮。
然而,看看台灣近年來的表現,雖不至於慘到民不聊生,但沒有變得更好的每況愈下,則似乎頗能貼切的描繪當下的台灣。四處碰壁的國際處境、務虛的能源政策、選擇性的轉型正義、農產品價崩、低薪無法解決,荒腔走板的施政;台灣不像個希望無窮的地方,而是更像個極度疲累的國家。
回過來省思,既然自由民主是最好的制度,為什麼選出來的執政團隊是這麼的失能、反應又是如此麻木?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差錯?
若從台灣困境的源頭說起,除了執政團隊外大家都看得到兩岸關係不佳是施政不順的最大源頭。日前《遠見雜誌》針對九二共識進行民調,47.5%的受訪者支持九二共識、認為它是兩岸關係的基礎,33.2%的民眾不贊成。民調數字很清楚的表明,人民要的是穩定的兩岸關係。
相信裝聾作啞的執政團隊,並不是不知道問題的癥結所在,但是他們無力擺脫被少數極獨綁架的困境。在台灣的民意光譜上,極獨從來都不是主流,但極獨卻牢牢掌控民進黨的走向;他們的人數絕對不是最大的那一塊,但握有相當大的金流、社團與言論平台。
換言之,目前的台灣實際上是被少數的台獨所綁架。所以說台灣名義上是實行自由選舉的多數決,事實上卻是以複雜而文明的操作手法,如法治、平權等名義執行少數統治多數,某方面而言與獨裁國家無異。
因此,若不能擺脫少數急獨的把持,台灣將很難走出困境,而且會愈陷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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