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教師 林志翰
明年度大學個人申請第二階段的甄試期程,將由今年集中在五星期的作法改成壓縮在三星期內完成,導致撞期嚴重,尤其臺大多達25個系集中在同一天甄試,其中20個是第二、三類組科系。
臺大聽見學生們的哀號聲,決定從善如流,將透過校內平台重新協調甄試日期。不過清大主導的大學招聯會打臉臺大,認為按照規定僅能就簡章公布的時間協調上午或下午時段。若簡章已明確公布時間,就不能再更動,如果臺大自行更動甄試時間,可能要自負風險。
臺大與清大主導的招聯會頻頻在大學考招制度上不同調。前一陣子,臺大質疑108年起繁星及申請入學至多採計學測四科,可能有後段大學為了搶奪學生,索性採計零科,導致學生不須考學測也可以上大學。爭議方興未艾,如今又在甄試日期能否修改的議題上對立,恐非學生之福,更非教育初衷,幾點意見供參:
首先,大學甄試從五周縮短至三周,美其名為適性選擇,擇己所愛,藉此擺脫分數迷思,實際上就是告訴學生「會選志願比努力念書更重要」。如果有通靈預知未來的能力或是運氣超棒,避開眾家高手選填的大學科系,以小搏大,仍能創造較低分錄取不錯科系的「神蹟」。
這般亂象不禁讓筆者想起約末七、八年前的高中基測年代,臺南區就曾發生過滿分412分,卻有學生以338分的低分錄取臺南女中的荒謬情事。
那時候臺南女中的最低錄取分數約落在388分左右,因為只能選填一個高中甄試的志願,錄取分數邊緣的學生們紛紛降填第二志願,避免高分落榜後還要捱一、二個月才能參加高中登記分發,而讓自己的一顆心七上八下地懸著。
這時候,選擇真的比努力重要,臺南女中成了當時制度下的苦主,那位338分幸運錄取台南女中的學生也在學校老師勸說下自動放棄錄取資格。倡議適性選擇的教育專家們有真誠地反省過制度的謬誤嗎?
其次,考試分數不是洪水猛獸,想唸明星大學的熱門科系更是人之常情,無需倒果為因,一味揚棄。用縮短甄試的時間逼迫學生兩難選擇,陷入天人交戰的零和遊戲,教育主事者欠缺同理心。
留學美國哈佛大學、英國牛津或劍橋大學等名校,難道不用憑藉托福、GRE分數或在校優異的成績證明自身的能力嗎?適性探索,評估自己興趣所在與能力所及,選填適合的大學科系就讀,分數成績絕對是重要參考依據,無需掩耳盜鈴,全盤否定。
最後,臺灣現今的升學管道不夠多元嗎?多元到高教品質崩毀,大學文憑一文不值。何必再用選填志願科系的數量或甄試時間撞期等技術性干擾,折磨那群想要認真唸好書的無辜高中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