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撰稿人 章偉文
唐中宗時期,其女安樂公主等皇親貴戚把持朝政公然賣官鬻爵,不經中書省與門下省銓敘審核程序便封官授職。唐中宗自覺良心有愧,但又因懦弱不敢反對,因此在發出這類不經正式任敘程序人事任命詔敕封袋時,不按正規樣式而改用斜封袋。這類走後門的斜封官深為當時社會鄙夷,後世史家筆下形容「凡數千員;內外盈濫,無廳事以居。」
賣官鬻爵、授官浮濫
明末福王被馬士英、阮大鋮等權臣擁立於南京,大肆賣官鬻爵,當時民謠如此形容授官之浮濫:「中書隨地有,都督滿街走,監紀多如羊,職方賤如狗。」
在今日選舉頻繁的民主政治體系裡,以權位當成政治酬庸攏絡人心在所難免,但若積非成是習以為常則屬本末倒置。自從四年前民進黨與蔡英文總統在總統與立委選舉大勝,掌握行政權與立法部門絕對多數後,接連大動作翻修《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與《法院組織基準法》等官制官規,使中央政府二級機關副首長與三級機關首長,大量增加不具國家考試與銓敘資格的政治性職缺比例,改採「政務/常務任用雙軌制」,聲稱可增加人才晉用管道,便於民間具備實務經驗與創新思維的專業人才進入政府體系服務,鼓勵公、私部門間人力交流。
甚至放寬中央與地方政府機關內12或13職等參事職缺資格限制,可由政治性任命的機要人員出任,比例高達三分之一,令事務官體系內部譁然。
不久前,立法院更大修《考試院組織法》,將考試院正、副院長和考試委員任期一律自6年縮短至4年,考試委員人數更從十餘人縮減至個位數,考試院功能與法定權限被限縮弱化。
綜觀蔡總統提名的新任考試院正副院長與試委名單,更大多缺乏人力資源、公共行政相關學術領域的實務經驗或學術貢獻,使考試院被架空降格為行政院附庸,聊備一格、名存實亡。
公務員進用雙軌制
學者出身,篤信新管理主義,一向主張考試用人應屬行政部門職權,甚至主張廢除考試院的行政院人事總處主事者,不久前更推動修法,推出《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聲稱為落實活化人力資源晉用管道多元化,欲將各級政府機關約聘人員法制化,若符合一定資格,當事人可於任滿3年後擔任或兼任機關有官等、職等的編制內正式職缺。
換言之,未來公務員進用將出現依法考試與依法聘任雙軌制,但人事行政總處此舉恐有違憲之虞。不僅牴觸我國《憲法》本文第85條條文「公務人員之選拔,應實行公開競爭之考試制度」、「非經考試及格者,不得任用」等規定,更越俎代庖侵犯《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第一項中,規定公務人員任免法制事項乃考試院職權的規定,《人事行政總處組織法》第2條條文中有關該機關法定職權內容,也並未賦予人事行政總處主動提出法律草案之權;換言之,人事行政總處流於擴權,視考試院如無物。
由於社會型態迅速變遷,需要政府以公權力與專業知識介入解決的公共政策問題越來越複雜與專門化,但我國公務員考試制度嚴格,錄取率不高,因此實務上勢必出現人力不足或因業務內容性質特殊,須以約聘雇人員執行的現象。
約聘人員任免一直未有統一的法制規範,不宜視為是單純的私法性質僱傭契約,僅能以定義含糊的公法契約為規範,往往使這類人員的任用替某些人進入公務體系開後門,更易成為主官管做人情籌碼。
任免資格要件宜有所限制
諸如此類約聘人員畢竟只臨時性業務需要進用,絕不宜僭越甚至架空事務官的功能角色權限。故就算要對約聘人員法制化,除宜顧及其權利與義務外,對任免資格要件也宜有所限制,公職考試制度也宜因應時代變遷有所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依該草案,約聘人員在進用滿3年後,即可擔任有職稱職等之正式職務。換言之,約聘人員將因此取得與依法考試公務員相當的職位與法定權力,不啻於在現行公職考試制度之外,另闢第二條進入公部門任官的後門。
雖然人事行政總處聲稱草案範圍只侷限在文教、研究、實驗、醫療性質機關或限期性任務,但由於草案列舉的適用機關性質範圍實在太過含糊空泛,基本上可涵蓋至少半數的公部門機關,這或許讓機關用人彈性大增,卻不免大開方便之門,嚴重違反公務員須依法考試任用的憲法條文精神。
甚至使任用私人、德不配位、賣官鬻爵病態現象大行其道,在重視人際關係的漢民族台灣社會大行其道,破壞文官考試制度象徵的公正、公平、公開與公信力、促進社會階層流動與代表性等優點,甚至使文官體制政治化乃至淪為政黨附庸黨政不分,大開民主法治倒車。
文官體制是維繫民主憲政法治體制的最後一道防線
民進黨過去在野時期動輒指控國民黨統治是黨國不分威權體制,於今自己當家作主後不僅有樣學樣照單全收,甚至變本加厲。
將廉能公正專業客觀、超然政爭之外視為公僕為民服務核心價值的文官體制,是維繫民主憲政法治體制的最後一道防線,技術官僚體系專業領域自主性對台灣過去的經濟奇蹟厥功甚偉。
然而自民進黨與蔡政府執政以來頻頻修法,將三級機關主官管職缺政治任命比例大增用人唯私唯親,不僅打擊中央與地方政府行政部門基層事務官士氣,長遠來說更會變相增加政府人事支出負擔,恐使只知配合政治正確行事執法、德不配位的選舉樁腳和監軍充斥官界,使行政中立蕩然無存,公職淪為選舉論功行賞政治酬庸公器私用,嚴重傷害政府行政體系推動日常政務的持續性與穩定性、可預期性。
位子不夠民進黨分?
黃臺之瓜何堪再摘?蔡政府與民進黨現在手上已有一堆政治性任命的部會首長、機要、國營事業主管,公設財團法人和行政法人職位,酬庸自家黨工與助理,顯然位子還不夠分,現在還打算把政治黑手伸入事務官僚體系搶位子塞自家人充當酬庸和監軍,根本是19世紀中葉盛行於美國政壇的官職分贓制度(spoils system)在台灣復活,為一黨一己之私破壞官制官規官箴,十年寒窗苦讀不如一張黨證,貪得無厭吃相難看莫此為甚。
現任人事長乃公共行政學門科班出身,不僅是美國名校博士,更是長期鑽研政府用人制度的公共行政學者,對美國過去官職分贓制度衍生的流弊歷史應當知之甚詳,誠盼人事行政總處對修法僭越職權與行政倫理之舉宜三思而行,莫令不應有顏色之分的文官體系陷入黨爭漩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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