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

政治解決陳水扁保外參加國慶大典

8 10 月 , 2016  

賴擁連

新政府上台,行政院長林全撤回對太陽花群眾闖入行政院的刑事告訴中關於毀損與侵入建築物等告訴乃論罪名,其理由為本案為政治事件,並非單純法律事件。這種以政治凌駕法律的撤回作法,不禁讓人遐想新政府已經在為陳前總統的特赦鋪路,讓矯正當局在政治氛圍下,想方設法從法律角度硬拗、解套,讓陳前總統可以出席「國慶大典」。

獄政改革,為司法改革之一環,邇來民眾對於司法的信心程度偏低,獄政工作也得分攤部分責任。究其原因,與司法處遇不公有關。去年211大寮監獄六名囚犯挾持典獄長事件,主嫌所提出的第一點訴求就是「陳水扁假病可以保外就醫,監所比他嚴重的就不能保外,為什麼?…法律之前人人不是平等嗎?」監所實務都知道,受刑人最在意就是差別待遇。

過去保外就醫,其實不是社會大眾關注的焦點,因為符合保外就醫條件的人很多但有能力像陳前總統的家屬願意負擔出獄後醫療費用的家屬,少之又少,因此,符合保外醫治的受刑人大多留在監獄以公費醫治,家人甚少聞問。但陳前總統的家境優渥,已經獲准保外就醫,卻仍一直衝撞保外醫治期間應該遵守的相關規定,諸如之前參加扁迷「感恩餐會」,最近參加「國慶大典」,讓矯正當局不堪其擾。

陳前總統民間醫療小組發言人陳昭姿曾經說過:「扁若出席社區活動,增加人與人互動,有助於病情恢復」,並力主醫療團隊有相同的共識,將上次的感恩餐會活動,定位為醫療復健的一環,如果臺中監獄或矯正署不同意,將發生「暴動」。

查「保外醫治受刑人管理規則」第三條規定保外醫治受刑人應遵守事項有七款,其中第六款「除維持日常生活及職業所必需外,未經監獄許可,不得從事與治療顯然無關之活動。」換言之,該規則的用意,是希望受保外醫治者能夠不受外界干擾下靜心修養治病,不要參與其他與醫療無關的活動,進而讓病況惡化。探究此次參加國慶大典申請,有下列幾點疑問待釐清。

首先,參與這樣的國慶大典是維持日常生活所必需嗎?抑或是還有什麼職業之必需嗎?很顯然這樣的活動都不符合此一要件。再者,去年陳前總統外出逛街被民眾野生捕獲,精神狀況良好,與一般目前監獄保外就醫在家躺臥的植物人、罹癌接受化療以及鎮日洗腎病的人相比,病況改善許多,不廢止其保外醫治已難杜外界悠悠之口之際,還經常出難題考驗矯正機關(例如參加國慶大典、每年的扁迷餐會),實在不夠厚道。

最後,醫療小組陳發言人說出席社區活動,增加人與人互動,有助病情恢復。其實監獄就是一個群居社區,人和人之間的互動,更是頻繁與密集,廢止其保外醫治返監執行,絕對比一年才一次的感恩餐會更有助於病情恢復。

陳前總統在馬政府時代,除獲得保外醫治外,其餘的申請均遭法務部駁回。他屬意的新政府執政了,頻頻出招,希望獲得高層青睞外,也希望能夠洗刷冤情。其實,從矯正機關的立場看待,任誰都不願意碰這個燙手山芋,做個順水人情,大家不都皆大歡喜。但問題是,今天的參加國慶大典硬拗成醫療作為,日後矯正當局如何管理其他保外醫治受刑人類似的請求?這豈不是坐實了鄭立德口中的「司法不公、差別待遇」?

筆者淺見以為,既然新政府喜歡以政治角度解決問題,不妨請蔡總統特赦陳前總統,讓他以無罪之身參與日後各項活動,除能實現林全院長所提「多點和諧、少點衝突」,也可以杜絕外界的悠悠之口,畢竟「政治凌駕法律,矯正退一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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