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與業壯遊 謝宇程
在之前的一篇文章中我有提到,政府委託學界的政策研究案,頗容易發生「先射箭、後劃靶」的情況 — 學者的研究,只在為政府的政策方向背書,加上一些執行細節規劃。
有朋友看到我的那篇文章,發訊息來問我:「為什麼政府官員會想要操控學界的研究成果呢?又為什麼學界甘願受到操控呢?」這個問題滿有水準,我們來談談。
控制是為了…
政府想要操控學界的政策研究結果,有好幾層次的原因。
第一,有時候文官系統想要把明確的意見加在研究計畫之中,是為了讓政策順利(如他們的期待地)推展。行政官員有時候對於政策「怎麼做比較好」其實是有想法的。他們想要透過學者的研究成果,確保他們的見解與看法被上位者接受。他們這麼做,不見得是心懷惡意,而是上級官員長期不重視下屬的結果。
第二,有時官員想影響政策研究案,是為了讓自己單位減少風險、成本,與業務量。簡單來說就是本位主義 — 有一件事可以 A 單位做,也可能由 B 單位做。在一般狀況下,B 單位發包的研究案,有可能要求學者寫成由 A 單位做,以減少業務負擔。
第三,有時對政策研究案的影響,來自於更高的決策者,例如縣市首長,或是行政院高層。原因在於,某個政策方向是執政者已經決定要做的 — 不管是出於對選民的承諾、政黨主要的意識型態偏向,或者也可能是背後的利益集團的需求。
總之,無論是文官,或是高層首長,有時候都會企圖影響政策研究案的結果。他們希望學者的研究案,支持他們的立場與目標,讓他們最後端出來的政策顯得四平八穩、有憑有據。
但,為什麼學者會願意受官員、政治人物的擺布呢?
配合是因為…
第一個原因在於「資訊」。政府文官是業務的執行者,他們最清楚其中的運作細節,掌握絕大部分的相關資料,對實況有多年經驗。常常,學者要研究政策的重要方式,就是採訪與請教官員。官員提供的資料與見解,自然而然地引向對他們想要達成的結論,當然對研究結果有顯著的影響力。
第二個原因在於錢。因為政府本身就是研究的買方,是金主。研究案最後能否過關,是否能拿到錢,是由政府說了算。當研究案的結論不對他們的胃口,他們會用各種方式刁難研究者,讓研究者拿不到錢。
而政府刁難研究案學者,要迫使他改變立場,往往姿態還可以很優雅,很含蓄,常不會留下什麼把柄。他們只要提出:「研究方法似乎不夠嚴謹」、「資料蒐集不夠充分」、「推導論證尚有缺失」這類意見,就可以一次又一次退回重寫,擇期再審。而且若超過期限仍然無法通過審查,往往是學者方要被扣錢懲罰。學者都夠聰明,都知道要「顧全大局」。
尤其,現在許多大學(以及不少政策研究單位)都財務吃緊,常常想要從政府接研究案以補財務缺口。既然政府是重要買家,賣方常常就會願意配合。
學者研究意味著…
所以,某個政策決定有「學者研究」的支持,這到底意味著什麼呢?真的意味著該政策是對的?本來,政府委外進行研究計畫的本意,就是希望政策的效益得到第三方公正的評估。但實際上,這個目標很難達到。
有時候(或是常常),就只是政府與學界心照不宣地過一個套路,打給觀眾朋友看。政府拿出一筆錢,幾個學者專家(的助理?),研究一番之後,提出了和政府期待不謀而合的政策建議:果然英雄所見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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