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青年陣線 顏恔賢(Talum Ispalidav Takistaulan)
「原住民」自1980年代漸漸成為泛原住民族群共構的政治認同,但幾十年來原住民族在外界的視野似乎只是一個模糊的族群;教育裡對原住民族的描述僅具祭儀文化的描述,卻對原住民社會運動的歷史闕而不談,因此即使前朝政府曾喊出「新夥伴關係」、推動《原住民族基本法》,但說實話,訴求多元共生的台灣社會仍不友善。
最經典的範例莫過於,今年銅門部落慕谷慕魚在休養後重新開放,希望遊客們步行進入。而主流媒體的反應呢?卻紛紛以「乏人問津」作為標題。或許他們為文背後,正預設了觀光業是部落不可或缺的命脈,少有媒體願意從部落的角度重新探討部落主權、土地與文化的重要性。這是台灣社會媒體識讀的反例,而這樣的例子,太多了。我想起卡大地布部落的抗爭、主流媒體社會新聞常常莫名為醉漢、小偷、婦女等冠上「原住民」的標籤(而另一極端則是只有得獎時會被指涉族群的「台灣之光」)、以及各種潛藏在語言裡的偏見詞彙(像是「番仔」、「的啦」)。
而從文化觀光、文化消費、文化保存等等爭議延伸的核心主題,不僅是當下衝突的兩造,我認為更多的衝突其實是來自現代社會:我們的時代講究體驗、講究故事、講究包裝,但對於弱勢的原住民呢?是反資本主義、是反文化壟斷、還是反對整個社會體系的介入?當我們面臨實踐,這場戰役幾乎沒有勝算。更直白地說:後工業社會的消費者體系,正在邁向各種展演與觀看的過程,而弱勢文化群體於此幾乎沒有參與的機會。試問:在大量生產與消費文化符號時,原住民族哪一次真的能夠自主扭轉主流社會體系加諸於原住民身上的枷鎖?
我要說的不是原住民族的文化符號成功商業化、站上舞台迎合消費者、觀看者的例子;而是每一次我們出發去部落、在部落停留時,那一個「噢他們穿這樣好美」、「噢琉璃珠好漂亮」,然後抬頭看看店面、看看外面的山水,就心滿意足地想「啊這就是部落啊」,這整個凝視的過程。就在那個過程裡,你不是你自己、部落也不是部落、原住民族當然也不是原住民族。這個「奇怪的距離」,弔詭地主宰了部落的生產機制,而文化此時不過是待價而沽的商品。
就像〈當多元文化成為一門好生意,誰還記得「商品」背後的故事?〉文章裡面的這一段:
引文
……我認為這種透過『傳遞感動』的觀看體驗,類似於台灣紀錄片近十年來拍攝弱勢族群題材的潮流,以真實生命的紀錄,並透過觀眾的捐助行為回應原先『看不見』的對象(比如身障者家庭、新移民的工作環境),藉此達到自我認識的過程,卻不是在建立認識、理解他人的基礎上,而是在商品交換形式的呈現美學化的過程中,抽離了背後的社會脈絡。
這樣的感動實際上是浪漫化的凝視,我們愈是沈溺於凝視弱勢的美學符號當中,就距離真實的社會結構變遷經驗愈加遙遠。
那我們能怎麼做?不僅僅是追求體驗,也可以再多一點追求真實的觀看方式,有可能嗎?小農經濟、追求與土地共存的生活,可能嗎?
讓我跟你彼此觀看的當下,都能丟掉標籤,重新認識彼此。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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