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代安
台灣缺乏創新環境,許多人很難想像,未來隨著科技進步,金融業中衝擊最大的就是保險業。世界經濟論壇2015年6月《金融服務的未來(The Future of Financial Services)》報告認為,保險業在未來將遭遇價值鏈分解。隨著穿戴式裝置、物聯網等普及,保險公司透過和其他新創產業合作,蒐集與分析大數據,讓保單個人化;另外,共享經濟、自駕車的興起讓風險均質化,外部環境的巨大變化迫使保險業價值鏈分解。未來,更可能有科技公司搶食市場,保險公司應具急迫感。
去年KPMG選出2015年百大金融業新創公司,不意外的,台灣公司掛0,另有7家來自中國大陸,包含此次評選冠軍,就是一家中國大陸網路保險公司。目前,中國大陸的網路保險公司已經發展出一套創新的投保模式,提供個人化保單設計,也和品牌合作量身訂造保單,比如替小米手機保淋雨險、大疆無人機意外險或淘寶退運險,價格透明,引入大數據、雲端運算核保,資金往來通過第三方支付,其營運的核心技術在於風險控管而非投資。
在該公司健康險上,已經可以看出未來網路保險的發展方向:重大疾病險以運動手環紀錄的步數作為保費依據,每月保費是變動的,當月步數越多,保費越少;或是糖尿病患險結合攜帶式血糖儀、專業醫療社群的數據,設計以出血糖控制為獎勵的浮動保費機制,並提供獎勵保額可以轉贈子女以增加誘因。
在台灣,網路投保尚在溫室中培育。2014年12月第一家壽險公司開辦,至今年3月共8家壽險及12家產險公司進入市場,保費收入計3.15億元,和2015年全體保險業收入3.06兆相比,僅占千分之1,仍有很大成長空間。主要原因,在於政策限制與缺乏誘因。
金管會緩步開放的理念下,目前對投保險種、保額、保戶、非金融機構及大數據使用多有限制。而保險業主要競爭對手是同業,不必像銀行業面臨第三方支付進入市場,因此較能緩慢無痛的引入金融科技,但是這樣的環境還能維持多久,會不會同樣遭遇強大的境外公司扣關,難以斷言。
目前各家保險業者對金融創新的態度、投入程度,甚至是理解程度,有很大的落差,這一點大約可以從網頁醜陋程度分辨出來。有些公司頁面簡潔,分流明確,引入個人化設計;有些僅將原網頁公版套入,程序和找保險經紀人差不多,但又要客戶自行閱讀保險文件,反而更麻煩,展露不以為意的心態。
再者,台灣金融業競爭激烈,市場既小,各種金融服務已趨飽和,保險公司擴張程度有限,投資創新誘因已經不足,又受法規保護,扼殺民間對保險創新的想像力,長此以往,產業與世界環境日趨脫節,終將淪為保護主義的溫床。放鬆管制、協助產業進入金融服務尚不普及的新興市場,才是促使台灣保險業持續創新的動力。
很可惜的,新政府已經自廢武功。因為拒不承認九二共識,兩岸協商機制全面中斷,包含金融合作協議、ECFA及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等23項協議是否繼續有效存疑,影響所及,包括已獲大陸核准參股投資的7家保險業者、2家保險經紀人公司,13家保險業代表人辦事處,另有5件審核中或尚未遞件的保險業參股案,這些公司還來不及創新,可能就成為政策孤兒。
必須承認,政治風險已經成為保險業的第四大風險,新政府的南向政策要將金融服務業推向東南亞,但東協各國外國投資障礙仍高,長期以來和中國大陸關係良好,爭取優惠協商費時,甚至不會成功,服務業又受語言、文化限制,新政府規劃耗費多久時間打入東南亞市場?這段時間內,全世界會等台灣嗎?期盼新政府切莫自我設限,除了炒股以外,對保險業提出前瞻性的發展規劃。
2015年兩岸網路投保概況 單位:新台幣
台灣* | 中國大陸 | |
保費收入 | 3.15億 | 1.11兆** |
產險保費收入 | 2.97億 | 3,805.36億 |
壽險保費收入*** | 1,805萬 | 7,258.49億 |
占總保費比 | 約0.1% | 9.2% |
成長率 | (略)**** | 160.1% |
來自第三方平台 | 查無資料 | 97.2% |
*至2016年3月。**2,233.96億人民幣,2016/5/27匯率RMB:NTD=1:4.95257431計算。***中國大陸為人身保險,計算方式稍有不同。****2014年12月始有公司開辦。
資料來源:金管會,2016/5,金融產業發展政策白皮書,頁51-2;工商時報,2016/3/8,陸互聯網保險 4年增125倍,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308000126-260203;中商情報網,2016/3/21,中國互聯網保險行業發展報告,http://big5.askci.com/news/chanye/2016/03/21/161649bfxz.shtml
兩岸23項協議
會談時間 | 協議名稱 |
2008年06月 | 海峽兩岸包機會談紀要 |
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臺灣旅遊協議 | |
2008年11月 | 海峽兩岸空運協議 |
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 | |
海峽兩岸海運協議 | |
海峽兩岸郵政協議 | |
2009年04月 |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
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 | |
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 – 銀行、證券期貨及保險業(含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金融部分) – 貨幣清算 | |
2009年12月 | 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 |
海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協議 | |
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 | |
2010年06月 |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 |
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 | |
2010年12月 | 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 |
2011年10月 | 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 |
2012年08月 | 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 |
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 | |
2013年06月 |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尚未生效) |
2014年02月 | 海峽兩岸氣象合作協議(2015年6月24日生效) |
海峽兩岸地震監測合作協議(2015年6月24日生效) | |
2015年08月 | 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尚未生效) |
海峽兩岸民航飛航安全與適航合作協議(2015年12月31日生效) |
參考資料: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網站,2016/5/24,兩岸協議執行成效,http://www.mac.gov.tw/ct.asp?xItem=102611&CtNode=7526&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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