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教師 具代永
筆者在一所非山非市的學校服務,鄰近國小的畢業生約有將近一半的學生會跨學區到市中心的大型國中就讀,而另外一半會來本校就讀的學生,多半是低學習成就的學生,這樣的學生的英、數能力,可能只有小學中年級的能力,甚至更糟糕,國中的英數課程對他們來說,大概就跟大學教授對一群高中生講授高等微積分或量子力學一樣的抽象難懂。
這些學生的起點行為遠遠落後市區學生,加上家長的消極管理,手機跟網路成癮,要把這些學生的成績拉上來,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光靠政府挹注大量金錢與人力的學習扶助計畫,根本緩不濟急。
所以本校老師幾乎是犧牲每一節的下課時間,無償在幫學生做少量多餐的補救教學,而這樣的努力也具體呈現在學生的會考成績,從英數待加強(C)比例將近六成,進步到五成以內,這樣的功勞要歸功於所有老師背後勞心勞力的付出。但最近政府頒訂的一些政策讓我們這一群老師心灰意冷,心中陡生不如歸去的負面情緒。
根據教育部頒訂的《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19條、低學業成就學生之處理規定:「學生學業成就偏低,應瞭解其學業成就偏低之原因,並針對成因採取有效之輔導與管教方式(如各種鼓勵、口頭說理、口頭勸戒、通知監護權人或補救教學等)。但不得採取處罰措施。」
也就是說,剝奪學生的下課時間,令其到導師辦公室補考、背書、寫作業是違反規定的行為。本校獲得學習扶助績優學校表揚,主要原因是增A減C成效卓著;但學校老師都知道,真正的功勞是自掏腰包獎勵學生,犧牲休息時間在課餘時間實施補考的這些辛苦的老師們,校長當然不會把話說得很死,也很感謝老師的辛苦付出,但我們心知肚明,若是有學生或家長投訴,在白紙黑字的規定之下,我們百口莫辯,只能寫報告被檢討,或是跟學生及家長說聲抱歉。
日劇《半澤直樹》裡頭的經典台詞:「下屬的功勞是上司的功績,上司的過錯是下屬的責任。」上位者站著說話腰不疼,只想扮白臉,不想當壞人,會考成績不好要老師檢討教學成效,沒有教不會的學生,只有不會教的老師,然後把老師管教學生的手段一樣一樣收回去。
所以筆者 在學期做了一個實驗,完全依照上面的規定,鼓勵學生、口頭說理、口頭勸戒、通知監護權人或補救教學,在沒有罰則的情況下,下課來辦公室補考的學生比例不到20%。
我也把這些心路歷程,在上課時對全班學生傾訴,最後我問了學生:「你們覺得教育部的這些對老師綁手綁腳的規定是在幫你們還是在害你們?」學生表情凝重,一片沉默。筆者收拾起沉重的心情,打開課本上課,但心中的那一股對教育的熱情與堅持,有一部分已經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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