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 張競
從六月初香港開始爆發群眾抗爭,到目前為止已歷經多次街頭衝突與破壞事件。而蔡政府高層除見獵心喜,透過政治解讀,希望營造未來選舉利益基礎外,並未冷靜思考,如何要求國內相關學術機構與治安機關,從專業角度來審視香港抗爭活動。
特別是針對其中所發生系統性、預謀性與暴力性,癱瘓社會正常運作事件,以及後續透過資訊空間傳送宣傳資訊,所產生社會效應與影響民意趨向,進行研析掌握,以提供國內相關機構未來處理群眾事件時參考運用。
尤其是國內情治機構更應就此等群眾事件應變管控項目,甚至是涉及司法蒐證等技巧,考慮積極聯絡港府對應機關,運用司法互助與專業聯絡管道,以便獲得充分資訊,未雨綢繆改善政府因應類似事件之作業能量。
台灣歷經民主轉型期之陣痛過程,各項群眾滋擾事件層出不窮,相關治安機關與情報單位在應對此等活動,確實具有相當高之作業水準。但本次香港事件仍有相當值得注意與警惕的面向,包括抗爭滋擾群眾統一穿戴防護面具、裝備與器具,使用電動手工具進行破壞,以及聯絡協調通信手段,顯然經過都市游擊戰的專業訓練,絕不是因應警察過度使用管控鎮壓手段,所引發之無組織性情緒反彈與自力救濟反抗措施。
這種運作模式從未在臺灣社會出現過,但是經過媒體密集報導後,未來對於有意透過群眾聚會滋事者,恐怕會有啟發作用,因此我國警政單位與治安機關務,必須要與香港政府對應機關進行專業合作,以便獲取足夠資訊,做為日後應變處理同類事件參考依據。
此外,針對政府曾經表達過,有意對參與香港抗爭活動者提供政治庇護,則必須嚴肅加以提醒。政府在處理此等事件上必須要有原則,千萬不可濫情到魯莽行事,毫無原則不去審查當事者行為操守與犯罪背景,而為臺灣社會帶來禍害,因為這樣的例子過去確實曾經發生過。
1983年卓長仁等六人劫機事件,當時各項資訊都指出當事者在大陸曾經犯案,但由於時空背景與政治對立,因此政府出面營救並提供政治庇護,甚至來臺後以高規格接待,並視為反共義士給予巨額獎金。但不過數年後,卓長仁與姜洪軍就犯下擄人勒贖最後撕票重案,最後槍決伏法。
到目前為止,香港治安機構僅針對暴力滋事者,運用治安手段與程序加以查察,和平示威者並未受到任何司法調查。政府應當與港府充分合作,掌握滋事者身分,避免其混入臺灣社會,不可因為短暫政治正確,或是有助於選舉票房,就讓暴力滋事者獲得政治庇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