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台灣法曹協會理事長
前立法委員 前政務委員
高思博
立法院在11月18日三讀通過刪除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一,正式將特別偵查組廢除。未來特偵組所管轄案件,包括總統、副總統、五院院長等所涉貪瀆案件,將於明年元旦起回歸由各地檢署負責;成立10年的特偵組將在今年底正式熄燈,走入歷史。
提案廢除特偵組的民進黨立委們,主要認為當前特偵組成效不彰、淪為政治工具,但事實上特偵組這10年來的成績,並非一片空白,回顧特偵組設立的本意,筆者忝為立法過程中催生者之一,在制度設計上就是希望給予檢察總長實權,舊制下總長做為全國檢察體系龍頭其實徒具形式,檢察總長所轄最高檢本來有將無兵,真正具有追訴犯罪能量的是高檢及各地檢,而高檢及各地檢的檢察長人事深受法務部影響,對檢察體系對外獨立,對內一體的理念成了一大威脅,這點在謝文定檢察長於高檢署起訴扁案後被突襲式撤換特別凸顯,因此配合總長任命方式改變須經立法院同意一併成立特偵組,讓總長有權也有人。如今特偵組廢除,十年風雨後歷史走回原點,總長再度淪為位高權輕的孤家寡人。
坊間有一說,民進黨此次揮刀砍向特偵組,主要是報特偵組辦扁案之仇,加上忌憚馬英九總統提名的顏大和總長,但如此佈局對司法公正卻有深遠的影響。首先,廢除特偵組後,法務部長和檢察總長對檢察體系的影響力將此消彼長,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的職權分工,一個從事政策制定,一個負責個案,兩人互為犄角又相互制衡,十年來已形成檢察系統運作的共識,如今系統內權力平衡被打破,檢察一體將因此出現破口,法務部主導各地檢察長的調動與升遷,有更大的權力影響檢察體系,整個檢察體系面對權貴有多少作為,都只繫於部長一人的政治風骨,系統風險大增,與國人期待的檢察官獨立辦案目標背道而馳,影響之大,未來有沒有任何機關有勇氣去查緝權貴犯罪,證諸特偵組成立前後經驗讓人不敢樂觀。
其次更重要的,民進黨政府此次用總統的手可伸入特偵組為由,予以廢除,然而廢除特偵組之後,取而代之的是執政者的手透過部長,就可能介入整個檢察體系所有個案,以往是政治人物或財團恐懼執政者有個專門伺候他們的東廠,如今,恐懼的可能變成全民了;解除了權貴的恐懼,卻讓一般人陷入恐懼,筆者無法認同如此不平衡的修法,民進黨政府此次激進的廢除特偵組,若無可以取信國人的做法足以維護檢察一體,恐亦將司法公正隨特偵組一併送進歷史灰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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