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改革過程中的正義

國中教師  李愛民

20世紀哲學家羅爾斯的《正義論》,裡頭揭櫫的「正義」,其基本共識有二:分別是「公平公正」及「不應犧牲少數來造就多數人的福利」。

關於公平公正,舉例而言,若是政府制定一個考試制度,只有特定族群、性別或是年齡才能參加,通過後即可晉用,擔任政府要職,那麼這個制度,毫無疑問地,即是一個不公平的制度。

此波年金改革中,所有被改革者,舉凡軍公教勞,這些人當初憑藉著自己的判斷與能力,分別選擇了今天這份職業,這些職業並非只開放給特定對象而已,每一個人,只要願意、也有能力通過任用資格,即可獲得錄用。這就是一種機會的公平,沒有爭取資格上面的侷限性。

以時下喜歡講究的自由權來說,自由,原本指的應該是「不受任何事物束縛」,但若依照啟迪美國獨立宣言精神的約翰‧洛克講法,「私有財產權」才是自由的基石。試想,要是人民的「私有財產權」可以任意地被人剝奪或減損,毫無普遍原則、比例原則的話,那麼這種政治氛圍絕對稱不上是一種自由。

長期在非洲研究黑猩猩的珍‧古德女士,曾用驚訝的口吻報導著她的發現:一個黑猩猩群體在獵殺了一隻迷路的猴子後,雄性首領(以前稱之為「猴王」,現多以Alpha Male,亦即「第一順位雄性」稱之。)因沒參與該次獵殺行動,被迫只能伸出手,手掌掌心向上,卑微地向其他黑猩猩乞討一些肉吃。

這與我們一般的認知完全相反,我們總認為在一個群體當中一旦成為了領袖,就能獨占或優先獲取食物,飯來伸手即可,不需向群體中其他較低階層成員搖尾乞憐。可是這個與我們人類有99%DNA相似度的遠房親戚,讓珍·古德女士不禁也讚嘆牠們這種「尊重所有權」的道德概念。在黑猩猩的世界裡,為了維持群體的運作,似乎也存在著某些原則,那就是「所有權」、「平等」及「組織的順位」,恰巧對映法國大革命時所揭櫫的「自由」、「平等」及「博愛」等三個理念,黑猩猩都可以擁有的「正義」特質之一─「尊重所有權」,為何時至今日我們有些人類居然還無法「學會」這個特質?

各職業別的退休條件是一種廣義的所有權概念,每一個人當初若想爭取、也能力所及,即可以透過一定的淘選制度,進入這個職域。要是當初不願爭取、或不能企及,正像未參與狩獵行動的黑猩猩雄性首領一樣,即便位高權重,也應該要尊重參與者的所有權,不應該橫加剝奪與削減,因為這已經違反了基本的正義原則。

現今蔡政府年金改革最終拍板定案的版本,特色如下(軍方人員方案尚未公布):

ㄧ、針對公教人員:此番年金改革,原先勞保提撥費率由現行之5%提升至18%,但政策大轉彎,最後行政院拍板,只到12%而已。

二、多繳:對比勞保費率的升幅,公教未來的公保費率由現行83%調升至16%,退撫基金由現在的12%調高到18%。

三、少領:公、教、勞均修正成以15年平均薪資為基準,分別來計算公教人員的職業年金及勞工朋友的勞保年金。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將由75%分年降至60%(以35年年資為例)。舊制轉新制補償金取消。舊制年資部分優惠存款幾年內取消掉。

四、延退:公務人員退休年齡由現行之85制(年資+年齡)改為65歲;教育人員(高中以下教師)退休年齡由現行之75制(年資+年齡)改為60歲。

由上面這些「改革」看來,似乎執政黨意欲「犧牲少數來造就多數人的『福利』」。倘若真的年金改革有其正當性,試問執政當局可曾竭盡所能地出謀擘劃、殫精竭慮,去研討出一套可行可久之改革方案,務求不以剝奪性舉措為先,不以國家機器之尊對相關人員的權益先進行減法式的掠奪,最後確是已經想無可想、退無可退了,只得適量地減損退休人員的權益,那麼應當不至於受到太多的反彈才是。只可惜,此波年金改革的主事者屢屢以「不公不義」年金來汙衊被改革者,昧於國際上已然典範林立的退休年金制度改革的「範本」,執意進行針對特定族群、特定業別的「減損式改革」,此舉能獲得所有受影響被改革者的同理心嗎?

蔡總統屢屢在媒體面前放送「感恩軍公教」的懷柔訊息,可是所屬的政黨及其任命之年金改革主導人員卻是動作粗暴、屢屢放話羞辱,日前已經一意孤行地將所謂的「改革法案」送出委員會了。如此這般的執政風格,對照一下據傳是秦朝末年黃石公所著之《素書‧遵義章第五》所言:「令與心乖者廢。後令繆前者毀。」意思是說「當領導的,說的一套,做的一套;口是心非,當面是人,背後是鬼。當領導的人這樣行事,沒有不失敗的。朝令夕改,出爾反爾,下邊的人就無所適從,任何政令都無法得以執行。」難道不覺得有如暮鼓晨鐘、當頭棒喝嗎?一個有政治智慧的領導人物應該要好好思考年改過程中的「正義」,是否已然成為一句口號,而非事實!

viewpointtaiwan

View Comments

  • 《假改革真賴帳》
    是國家財政出現問題嗎?
    國家有破產危機嗎?
    如果是的話,上從領導者總統、副總統到行政院長、部長、利委等都是幾十萬薪水等級的人要先以身作則共體時艱先降薪減俸才對吧!怎麼會要已經退休無工作能力的老人去承擔這一切責任呢?

    再者,從現職領導者總統、副總統到行政院長、部長、利委等都是幾十萬薪水等級的人先以身作則共體時艱先降薪減俸,大家並不會有違法的爭議,更可取得社會大眾的民心吧。

    但是執政者卻執意要冒《違憲立法》、《毀約背信》的風險,大砍退休人員在依法退休時所核定的法定退休金。
    難道這就是現在執政者向社會大眾所謂的正義改革嗎?請問到底是誰才是真正的不公不義???

  • 「公教未來的公保費率由現行83%調升至16%」,這裡的83%是否誤植,應為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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