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教師 林志翰
辦公室裡兩位正式提出退休申請的老師感嘆地說,前輩老師退休時歡天喜地,大方請辦公室同仁聚餐分享喜悅,但是,他們今天提出的退休申請卻是充滿了不安與矛盾。就像買賣商品一樣,銀貨兩訖,契約上雙方的權利義務載明得非常清楚,但是今日的退休申請卻是前途茫茫,變數許多,人為刀俎、我為魚肉。
筆者身為純新制軍公教,過去擔憂希臘老人的眼淚將在我們這世代軍公教上演,舉手投足支持小英政府進行大刀闊斧的年金改革,健全年金制度。但是,年金改革發展至此,筆者坦言,希臘老人的恐懼依舊如影隨形,幾點意見供參:
首先,希臘倒債風波中,一名退休老人面對媒體哀怨地表示,沒錢替生病的太太買藥,他在船上工作50年,如今政府卻限制一星期只能提領120歐元(約新台幣4100元)的微薄退休金,讓他有種被騙的感覺。這種相對剝奪感工作世代軍公教感觸最強烈,恐懼感絲毫未減。
小英政府當初推動年改目標宣稱要讓年金永續,但經過這次改革後,公務人員與教育人員退休基金的破產時間卻「僅」延後約15年,民國133年、132年這兩類退休基金亦將面臨破產問題。
退休軍公教擔憂民國133年、132年時還要再被批判一次,茫茫然不知何謂「信賴保護原則」;純新制軍公教繳交更多的退撫基金,領取較少的退休金,還要面臨退休年齡延後至60歲的煎熬。退休沒多久後,民國132年又來再度面臨年金破產與否的改革議題,希臘老人的恐懼如影隨形。
其次,誠如兩位提出退休申請的老師所言,退休後的權益舉目四望心中茫茫然!大家搶退,擔憂的就是一旦新制上路,60歲後才能領取退休金,部分公保的18趴優存分6年調降後歸零,何不趁可以退休就退休,先領先贏!
筆者狐疑,若A老師與B老師的舊制年資同為10年,A老師搶退,可以多領幾年的18趴優存,B老師春風化雨、堅守崗位,延後退休的代價卻是18趴優存一毛都沒有,這樣的年金改革何來公平性?
因為如此,筆者建議政府應思考給予相同退休條件的軍公教人員「等值」的退休金。有人搶退領多了,日後的月退俸應予以刪減;有人延退,日後的月退俸應予以增加,補足差額的退休金。
最後,筆者再度呼籲,年金改革新制上路後,政府應精算各世代(純舊制、新舊制、純新制)軍公教可以領取的退休金總額,在兼顧月退俸地板所得以維持基本生活尊嚴的考量下,給予不同世代、世代間不同退休年齡的軍公教「差別金額」的月退俸,而非齊頭式地按年齡領取看似公平的「相同」月退俸。年金制度公平地永續經營,才能弭平世代間的相對剝奪感,消弭你我心中那份希臘老人的恐懼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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