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守中
日前勞團走上街頭,抗議低薪血汗與過勞。其實,台北市應訂定「最低生活工資」,因為台北市生活費較高,勞工薪資要依照生活物價指數訂定,來取代全國一致的最低基本工資。
對於在台北工作且剛進入職場的青年而言,大多領著離最低工資相去不遠的薪資。然而,台北的物價指數比起中南部多了1.44倍,用全國一樣的最低工資來對在台北生活的青年並不公平。而且一個城市兩個故事,市民不是富裕就是貧窮,中產產階級已逐漸消失,勞工原本的幸福感亦漸漸地被剝奪。年輕人在大城市汲汲營營工作卻無法購買一個足以遮風避雨的家而不敢生育,低生育率加速城市高齡化程度,造成惡行循環,屆時,除了自己痛苦以外,社會也會背負著極大的包袱。
過去我們堅信,只要努力就能脫貧致富,這簡單的道理曾激勵一代又一代的人們努力奮鬥。但當居住城市之民眾的薪水逐漸追趕不上飆漲的房價與物價時,我們是否仍懷有過去共同的夢想呢?
早在1948年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就指出,「人人有權利享受公正和合適的報酬,以保證使本人與家屬,有一個符合生活尊嚴的工資」。
在美國,各城市以消費者價格指數(CPI)當作最低生活工資的指標,規定了維持一個體面生存的費用;在英國,最低生活更資根據家庭生活所需的基本成本來計算,主要分成倫敦市與非倫敦市兩區。
再回過頭來看台北,行政院主計處公布的2016平均月消費為28K,遠高於其他地區7~10K,而最低基本工資則僅有22K。對台北的基層勞工來說,難以維持基本的體面生活。所以,台北市應該比照其他國際大都會的先進思維與模式,依生活物價指數,訂定台北市最低生活工資,來取代全國一致的最低工資。
未來,筆者認為只要是採用台北最低生活工資做為發放員工薪資的企業,台北市政府應發給[勞工友善企業]的標章,可以比照環保標章企業,優先承包市府招標的工程與採購。打破低薪,應從政府帶頭做起。政府更應用獎勵的辧法,鼓勵民間企業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