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

實現居住正義 光囤屋稅還不夠!

5 10 月 , 2019  

工程師  魏世昌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提出在《房屋稅條例》增訂囤屋稅修正案,將單一住戶的稅率從現行的1.2%降為1%,至於持有3到4戶以上者,開始加收囤屋稅2.4%,持有第10戶上者,則最高可課徵6至10%囤屋稅。這個提案值得肯定,但是還不夠。

儘管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統計,台灣有86萬戶空屋,然而,房價仍居高不下;近10年來,都會地區房價過高始終是10大民怨之首,而低稅率所造成的囤屋心態,正是房價居高不下的重要成因。

除力拚修法徵囤屋稅外,面對目前扭曲的居住結構,若要健全台灣住宅市場,需要多管齊下。筆者在此建議還應搭配以下配套措施,否則只有囤屋稅過關,房產大戶、投資客仍會用更多人頭逃稅和漲房租轉嫁給租屋者。

首先加速、加大興建社會住宅。台灣現有社宅數量僅佔住宅總量0.135%,比起其他國家起碼超過15%的供給量,台灣目前社會住宅興辦的直接供給量實在太低了,使小老百姓及弱勢者只能被迫在投機橫行的住宅市場裡掙扎苟活。

筆者主張必須通過《住宅法》,要求政府所提供的社宅供給量必須要達到至少5%,且「只租不售」,如此才能平衡住宅極度商品化的現象。

其二,力行按實際市場價格課稅,且政府宜優先考慮以大戶為對象。台灣雖然名義上仍維持孫中山主張的「土地增值稅」,但漲價歸公的精神早已蕩然無存,因為不動產買賣交易的資本利得實質稅率非常低。就以資產稅而言,美國、日本至少是1%起跳,所以炒房機率較低,但台灣的實質稅率卻只有千分之一。根據台北市財政局的研究,台北市精華區一間市價3000萬的住宅繳的持有稅竟比一台百萬不到國產車繳的稅還少,豪宅持有稅也比管理費便宜。

另外,政府須透過金融等政策工具落實財務與金融改革,以抑制投資非自住房屋,才能讓住宅去商品化,解決高房價、高空屋率扭曲現象。

薪資成長停滯、房價大增,使年輕人買不起房、沒有希望,千禧世代正在被擠出中產階級,同時,這也影響企業經營者的心態、改變實業投資的力道、影響商業經營者將房租成本轉嫁消費者,同時引發貧富差距、經濟的停滯衰退。當整個社會將過多的資金投注於沒有生產力的房地產,長遠下來只會自食惡果,絕非國家社會之福。

期待政治人物、政黨、總統候選人,都應該針對落實居住正義議題,表達明確的立場與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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