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獨立評論人 李訓民
立法院刻正審查蔡英文總統所提名的正副司法院院長及大法官的人選,看到準司法院院長許宗力回應立法委員的質詢,不禁感慨大法官的根骨及格調到哪裡去了?
最令人詬病者,就是曾任大法官八年期滿後再被提名大法官並榮膺司法院院長候選人,竟然任意解釋,再任非連任,曲解德國憲法的規定,要求比照修改憲法,檢驗自己且對自己有利的標準,竟如此寬鬆,相對地要求他人的標準,卻如此嚴苛,將來如何帶領司法院及進行司改,及釋憲的工作,沒有人會服氣的,著實令人堪虞啊;如此愛做官的大法官,請自我了斷吧!
筆者並非危言聳聽,言之無據;許宗力在318學運期間,即已指出張慶宗的三十秒決議,屬違法瑕疵,無其他糾正可能,因為寄望國會自律,將陷入內部多數決循環論證當中(彼時國民黨為執政黨,在立法院的席次仍占多數),而大法官也不能審查依據立法院內規所發生在立法院內部程序效果的程序行為,所以學生攻入議場具備不得已的最後手段性,因聲請大法官解釋做成暫停處分,已無期待可能性的等的多項似是而非,違背法律專業的主張。
按照許宗力的論述,如我們現在率領學生及反對黨的人士,攻入立法院,反對許宗力的連任,戳破連任非再任的謊言,則比照上述解釋,更有法律的正當性了。更何況現在是民進黨在立法院的多數暴力,自會陷入多數決循還論證的矛盾與謬誤,所以,許宗力竟然大言不慚的詭辯,只要立法院行使同意權通過,就是合憲,確屬狂妄及墮落,自甘將司法淪於立法之下,這是司法院院長被提名人,應有的邏輯嗎? 現在要聲請大法官作成暫停審查作業的處分,就跟318一樣已無期待的可能性,依此立論,那麼攻入立法院也可為最後的手段了。
其實許宗力始終就是政治正確的獲利者,國人可能已忘記,他於公元2003年,被陳水扁破格提名大法官時,彼時是年紀最輕者之一。因主張將流亡來台的國民黨政權,在海峽兩岸關係上,須比照東、西德模式處理,在內部政治上,假政黨公平競爭的假象,曲解國民黨的財產自始不當,須比照希特勒下台後的方式處理,立論符合上意,故屢受重用。
然而甫通過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在多數暴力下,有太多法條,違背法律正當程序,無罪推定,舉證責任違法轉換,且針對性過強,轉型正義的過程中,頗多侵犯基本權的情事,這是許宗力所無法回答的事實。包括其他被提名的副院長及大法官們,在其學術成長過程中,台灣早已解嚴,走向民主法治國之路,中央的選舉頻繁,兩黨輪流執政,以東、西德及希特勒下台的德國,比照現今台灣情事,確屬比喻不當;台灣公民不會永久被欺騙的,所以許宗力只能呼攏說,不當黨產與無罪推定是兩回事。
又邱義仁回鍋後,由總統府所主導的,「執政決策協調會」正巧甫出爐,配合前已通過的《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籌備會設置要點》,總統親任召集人,據以全力主導司改,行政獨大,總統成太上皇,豈不是行政,立法,司法一把抓,且司法淪為政治的工具,豈不悲哀? 許宗力又如何領導司法院,走向司改的坦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