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 魏世昌
報載,主計總處公布2021年家庭所得及支出統計,每戶可支配所得差距倍數從6.13倍擴大至6.15倍,創十年來最大紀錄,反映國人貧富差距持續擴大。
然而所得倍數擴大,是否意味貧富差距惡化?主計長朱澤民表示,所得分配與貧富不均是相對的概念,台灣財富集中程度沒有比其他國家高,國外統計顯示,以全國所得最高的1%占全國所得占比,美國最高1%占全國所得的22.7%,新加坡是14%,南韓則是12%,我們與日本都是10%。
但實際上,台灣所得分配惡化的情況,若加上土地交易等「看不見的財富」,卻遠比歐、亞諸國都嚴重,甚至可能超過資本主義的老大哥美國。中研院院士朱敬一曾指出,台灣光是最有錢的1%家庭,就享有全台總所得11.29%,而且有錢人也許因為政商關係、資訊來源等優勢,無論股票或是房地產,投資報酬率都比一般人還高,形成「富者愈富」的局面。
朱以2017年為例,財富前20%的人薪資所得占74.97%,資本所得占18.93%;財富前1%的人,薪資所得占比降至51.54%,資本所得則攀升至38.65%;再將目光投向最有錢的前千分之一、萬分之一者,他們的資本所得占比分別為61.26%、78.62%。此外,《廿一世紀資本論》作者,法國知名經濟學家皮凱提也指出,持有資本者其累積財富的速度高於沒有資本的人,而且這兩者之間的差異會愈來愈大,終於造成現在全球各國家都呈現所得分配與財產分配不均愈來愈嚴重的現象。
所以,面對台灣所得與財富的種種不公平,我們可以怎麼辦?稅制改革未能與時俱進,是背後的一大關鍵。台灣長期不公的租稅制度是助長貧富差距惡化的重要因素,現行綜所稅七成以上落在薪資所得者身上,有錢大戶買賣股票、豪宅卻不須要繳納資本利得稅;如此嚴重向富人傾斜的租稅制度如果不調整,即使景氣大好,經濟成長續創歷史新高,不公的稅制依然會使得貧富差距繼續擴大。
蔡政府若真要達到縮小貧富差距、創造均富社會的理想,還是必須對症下藥,除了靠各種政府移轉收支(社會福利及租稅效果)改善差距,租稅改革腳步也應劍及履及、付諸行動,不能老是空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