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ies: 時事評論

原住民促進轉型正義之權利回復及補償評議

國政基金會顧問  李訓民

樂見四個黨及鄭天財委員等的提案, 對原住民之權利回復及補償,作了相當大的努力,所提出草案,普遍適用於台灣十六族以上,這才是促進轉型正義的真諦。事實上,這也是蔡英文總統,在520就職演說中所說的,以道歉的態度,面對原住民相關議題,重建原民史觀,逐步推動自治,復育語言文化,提升生活照顧等。果真如此,原住民是轉型正義必須真實面對,而非附帶一提的課題。

然而民進黨在其「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未將原住民轉型正義事項納入規範,完全漠視原住民權益,轉型正義根本無法全面落實!就此而論,原住民轉型正義單獨立法,亦不失可行的立法方式。觀諸國民黨廖國棟委員提案、親民黨、時代力量、鄭天財委員等的提案,均以單獨草案提出,殊值讚賞,如此才可落實先來後到的歷史事實。

有了單獨立法,才可確認應涵蓋事項,三黨均主張設立專責獨立委員會,名稱或設有不同,但權責規範,卻相當類似,不外乎: 「調查原住民受損權利、清除歧視的圖騰、回復補償喪失的權益、土地文化資源侵害的回復、不當得司法審判及行政處分、調查傳統領域土地及其糾紛、非原住民族間權利的侵害等」,筆者必須予以肯定,這是相當好的立法,對重建原民史觀邁向了一大步。

只是該獨立機構的隸屬,國民黨廖國棟委員提案主張屬於總統府,親民黨主張屬於行政院,鄭天財委員的提案主張屬於監察院,時代力量認其係獨立的復權會,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因為蔡英文總統,在520就職演說,也特別提出,在總統府成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用最誠懇及謹慎態度,來處理過去的歷史,該過去的歷史,主要不就是原住民與漢民族間的開墾爭鬥史嗎? 更何況現在的林全院長,陸續被幾個天兵閣員,搞得頭昏腦脹呢!哪有時間再處理這檔事。且目前已有太多的獨立機構,隸屬行政院,如再增設一個,自產生合憲性的問題。

至適用期間的問題,民進黨、國民黨、親民黨、時代力量,均分別回溯至四百年前、西元1582年、1624年、1624年。 但筆者比較贊同,鄭天財委員等的提案,將時間設定為日據時期起,理由即西元1895年以後的土地正義,仍有機可尋,或許日本人所製作佔有的地籍資料,尚可查證,舉證不難,正義容易獲得實現及張顯。

於此,筆者不得不嚴正指出,就原住民之權利回復及補償,民進黨籍立委陳瑩所提「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第八條,竟原則性的規定: 為落實國家對原住民的尊重,因歷來,政權統治及威權統治迄今……不當權力侵害應與公開、還原真相,回復權利…… 。是籠統規範四百年來的事項。而同法第七條是確切性的規定:自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起取得的不當黨產,應移轉為國家所有……。是規範七十年來的事項。將四百年與七十年的權利事項,擺在同一草案規定,已屬不倫不類,且將原住民所遭受不公正的權利侵害事項、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平復司法不法,與「處理不當黨產」,擺在一塊規定,顯然就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完全針對「處理不當黨產」而來。不僅違背蔡英文總統在520就職演說的,重建原民史觀等內容,根本是把原住民的轉型正義,羞辱迨盡,虛假面對,墮落為附帶一提的課題。

提到「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特別該第七條,其有太多的有罪推定,不確定的法律慨念,並濫用實質法治國原則,與「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第四條相呼應,就直接以舉證責任的轉換,推定除「黨費、捐贈、競選補助金」以外,均為不當黨產,竟要政黨自己舉證正當,早已違背程序正義,一個有良心的法律學者,是無法容忍這種立法。

本人藉此機會呼籲,完全廢止該「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及「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以四個黨及鄭天財委員等的提案為基礎,重新整合原住民促進轉型正義之權利回復及補償法案,才是正途。

viewpointtaiwan

Recent Posts

台積電與日本合作深化快跑,是因為美國助推?

科技力智庫執行長  烏凌翔  ...

10 個月 ago

民進黨執政下只有人民被電

資深媒體人  江振義 (閱讀全...

10 個月 ago

國民黨會在立法院強力監督政府

學術工作者 徐惠 (閱讀全文....

11 個月 ago

新國會應該全力掀開民進黨八年執政遮羞布

資深媒體人  江振義 (閱讀全...

11 個月 ago

中投、欣裕台收歸國有 行政法院為虎作倀!

中華民國法律政策協會副理事長 ...

11 個月 ago

總統絕對多數決,改變扭曲的民主

美國伊利諾芝加哥大學教授  汪...

11 個月 ago

This website uses cook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