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教師 皮諾丘
1月初台大選出新校長管中閔, 1月31日遴選委員會決議管中閔當選「毫無疑義」,一百多天過去了,連教育部長都下台了,教育部還是沒有發出聘書。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參加大學校長遴選有三個條件,分別是:一、具博士學位;二、需曾任相當於教授職的工作;三、需擔任大學校內一級單位主管滿四年。
管中閔依法參加台大校長遴選,依法通過遴選委員會決議當選台大校長,教育部本應依照慣例依法發給管中閔台大校長聘書,管中閔卻遭教育部質疑擔任企業獨立董事、論文案等爭議,至今未發出聘書,教育部甚至組成跨部會諮詢專案小組,釐清管中閔赴中國大陸兼職的爭議。卡管、拔管的力道之大,令人匪夷所思。
事實上,教育部如果要根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條:「教育人員之任用,應注意其品德及對國家之忠誠;其學識、經驗、才能、體能,應與擬任職務之種類、性質相當。各級學校校長及社會教育機構、學術研究機構主管人員之任用,並應注重其領導能力。」就管爺當選台大校長的適法性提出質疑也不是不可以,前提是要依法行政、要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要一視同仁。
然而,就筆者的觀察,以上這三點,教育部顯然是站不住腳的,卡管尚未成功,教育部長反而先下台一鞠躬,卡管的是非曲直,歷史會還給我們公道。在此之前,筆者有幾句話,要送給新任的教育部長吳茂昆:
你可以卡管,但程序要正義:當年阿扁兩顆子彈疑雲未解,中選會還是依法發給阿扁當選證書,以免造成社會動盪;如今教育部因有人檢舉管爺疑似違法兼職、論文涉嫌抄襲,依法應先發給證書,事後再啟動相關調查機制,才符合無罪推定原則,才符合民進黨的程序正義原則。
不然民進黨就修法,以後大學校長改成官派,一切都是教育部說了算,嘴巴說依法行政,說要程序正義,實際做的卻背道而馳,這樣的教育部真是貽笑大方。
你可以卡管,但要一視同仁:依教育部處理台大校長爭議的標準,檯面上這些大學校長跟當官的,大概有一半以上都要下台了,今天你要用最高標準檢視他人,同樣的,別人也會用最高標準審視你,新任教育部長吳茂昆及內政部長葉俊榮的相關爭議,只要一通電話及片面聲明,就算交代了事,反之,對管爺的相關爭議,竟然要成立跨部會小組查察,這樣有符合比例原則嗎?
潘部長因卡管而狼狽下台,有前車之鑑,吳茂昆部長該引以為戒,若要繼續卡管,只怕這個部長的位置你也坐不久。
你可以卡管,但要有證據:潘部長辭職聲明裡提到,呼籲管中閔本人及台大應出面,面對社會質疑及解釋各項爭議,才不違大學自治真義。卡管100多天至今,還在呼籲當事人出來主動說明,背後隱涵的真相便是:所有對於管爺的指控,教育部查無實證,手上根本沒有籌碼,否則早就讓管爺一槍斃命了;依照民進黨的狼性,如果證據充份,早就將管爺生吞活剝入肚了,還會這麼好心的請他親自出來說明嗎?今天教育部的邏輯就是只要有人對你指控,當事人就有責任出來主動說明,不出來說明就是心虛。而管爺也不是省油的燈,他偏偏不回應,有時候不回應就是最好的回應。
管中閔至今神隱,不發表聲明也不接受採訪的策略,我認為是對的。有一句話是這樣說的:「相信你的,你不用解釋;不相信你的,解釋了也沒用。」卡管的子彈照理說只會膛炸,是不會飛的,如今都飛了一百多天了,就讓他再多飛一會兒吧!管爺最多不當校長,膛炸的子彈會傷到誰呢?應該是發射子彈的那一位高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