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

務實推動募兵制度

25 1 月 , 2017  

中正大學戰略所  宋磊

前言:

“20161212日國防部長馮世寬受訪時表示,已經決定107(2018)年開始不再進行徵兵,而且這個決定絕對不會改變。隨即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指出,兵役制度沒有改變,83年次以(1994)後役男服四個月軍事訓練役。若募兵成效達標準,則107年可望免徵集82年次以前役男服義務役(1993)。”

這次談話是有關於國軍是否全面推動募兵制度,也是現任國防部長首次針對該問題訂下時間表,而台灣有否可能全面實行募兵制則備受社會各方檢驗;不可否認,台灣長期處在共軍的文攻武嚇下,建立大量的常備役始終是國軍長期的建軍模式。然而,在科技日新月異下,加上兩岸對峙情形已不如過去,本文認為任何政策皆有討論空間,配套措施也應一併討論實行才有助於該政策的完整性。

正、反兩方意見

任何一種兵役制度皆有其形成背景與意義,對國軍而言,隨著軍事科技的快速發展,人力需求相對來說比過去下降許多,當然國內對於是否要推動募兵或延續徵兵制仍然是意見分歧,主張徵兵制者,如顧崇廉認為募兵制國家常備兵力僅能因應局部戰爭需要,面臨整體戰爭威脅,如我國面臨中共軍事威脅,徵兵制度不宜輕廢;張恕仁從國家財政角度探討,認為國防總預算比例逐年下降,徵兵制較募兵制兵員充足穩定,人員維持耗費較低,可減輕國家財政負擔。主張國家應逐漸採取募兵的有孫克難主張,實施募兵制國家可獲得較高經濟效益;鄭曉時、丁守中亦強調,國防武器日益高科技與專業化,但義務役的役期短,造成人力及訓練成本浪費,因此,推行募兵制較為合理。上述兩方意見固然都有其合理性,但無法解決當今募兵之問題-兵源仍然不足。為此,與其強推募兵制上路,優先改良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才有助於國軍長期保有優秀人才的空間。

改善既有服役制度

從兵力結構來說,延長軍、士官服役年限有助於維持國防戰力之延續,若能延續上尉-中校的服役年齡可減緩國軍人才的不足,原則上將上尉軍官至中校軍官的服役年限每一個階級再往上延長4年、同時加碼現役軍人與退役的福利、提升退伍軍人職業轉銜的機會等,才有助於募兵制的推動,否則空有政策理想,無正視現實,募兵政策又會再度淪為空頭支票。

結論

時間拉至2016年12月馮世寬部長的談話,可以很清楚地瞭解,若要在2018年完全推動募兵制有其困難,相關的配套措施仍然無法補足缺額,國家在財政、物力有限的情況下,假如人力又有短缺,對國軍的戰力傷害將會更大,國防政策將會再次面臨整體調整。然而國防政策多為政治的延續,每一種國防政策都有其政治判斷為基礎,募兵制沒有不能推動的理由,但如果是匆匆上陣,未周延考量政策風險,政客與官員討好選民的現象依然未解,國軍要完全的轉型為募兵制終究還是存在著功虧一簣的可能。

參考資料

中央社,「馮世寬:107年起不再徵兵 不會改變」,2016年12月12日發布於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612120214-1.aspx。

呂欣憓,「國防部:106年徵集9600名役男入營服役」,2016年8月16日發布於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608160082-1.aspx。

洪錦成、施奕暉,「我國兵役制度的演進、變革與展望」,檔案季刊,12卷2期(2013年),頁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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