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事務所協理 林又晴
最近金管會動作頻繁,擬在加重會計師加重責任,開放未獲利的電商IPO,期盼107年成功IPO的家數破百,整體看來似乎是在為社會大眾把關、增加掛牌公司家數,該目的是否真可達成?
一般會計師事務所每年的例行工作如下,3個季度的合併季報核 閱、年度的合併報告查核,5月底前要申報前一年的營利事業所得稅;而在這之間,還需要深入了解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辨認相對應的風險及因應的查核程序,此外還要訓練新人、跟上近幾年每年都都有新意的IFRS公報。
平均每位查帳員會負責1- 2家的公開以上發行公司、2-8家的非上市櫃公司,配合公司營運所在地出差查核,而這些還不包含金管會所期盼的IPO工作輔導、公司期待會計師提出的具體建議在內。把這些工作量再撒下去後,無怪乎每年6月都有大批「小心肝」離開,而8、9月又有大批的「小新肝」進入。剛踏入會計師事務所的新人,每月薪資大約29,000~33,000,略高於台灣的最低薪資,但是若以每周上班時數55- 70小時來看,此真是高勞力密集低所得的工作。
我很贊成金管會加重會計師的責任,因為這樣有利於整體投資市場的體質更健全,但是金管會在擬加重會計師責任時,是否可以先考量整體會計師產業是否健全?公司給予會計師的查核公費是否合理?上述所提及的工作量是否可真正達金管會所期望的監督效果?
在這個幾乎每個月分工作量都爆滿的狀況下,當會計師法責任加重後,我相信只會讓會計師事務所都變成「黑心肝」。如果大家都離開該行業時,是否會如新聞所述般,日本會計師宣布停止一年新增IPO業務?此結過應非金管會及社會大眾所期盼的。
若要比照國外制度加重會計師責任,相關會計師工作是否亦需配套與國外同步?例如3個季核閱的會計師季報,可改為非強制規定核閱,由公司公告自結大表,若此, 會計師對內部控制制度可加重力度了解,更可以深入針對有風險處加強了解,降低財報不實的可能性。且財報不實的源頭是在公司,應彰顯董事會的職能運作,不能僅是行禮如儀會開完就好,而是應該加重公司治理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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