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博士生 林士清
所謂的公辦初選,是由政府為政黨辦理初選並承接選務成本,由各黨同一天辦理初選,且在選民投票前先選定特定政黨登記,只能參加此政黨的初選投票,只能投一個黨,不能跨黨多投。
選舉實務上,公辦初選是老生常談、知易行難的議題,朝野陣營為因應年底九合一大選,在黨內初選上業已廝殺多回,甚至爆發各種初選不公的爭議,加上民調詭譎多變,突顯出「公辦初選」確實有必要。事實上,如果公辦初選制度設計得當,也能減少政黨派系鬥爭的問題、降低青年參政的交易成本,對各政黨初選有排毒的作用。
政黨屬性並非阻擋公辦初選之主要理由
美國是世界上首先採取公辦初選的國家,起源於19世紀時美國政黨政治,已被少數「黨老闆」掌控政黨提名,遂引發支持者不滿,爾後公辦初選機制才慢慢浮現。
然而,選舉畢竟勞民傷財,等到1970年代公辦初選制度趨於成熟,共和黨和民主黨才確立以選民投票作為提名基礎。由於美國地域遼闊,各州政治生態不同,各州舉辦的初選方式有不盡相同,大多數州採取封閉式(限定黨員投票),也有些州採用開放式(不限黨員);少部分州採行地毯式(兩黨候選人共列於同張選票);甚至是非政黨初選(選票不註明黨籍)等形式。
台灣能否採用美國公辦初選制度,過往學界爭議不小,肇因於美國政黨性質屬「柔性政黨」,而台灣多屬「剛性政黨」,倘若政黨對立較美國嚴重,公辦初選恐引發爭議。在陳水扁政府執政時期,內政部屢次對公辦政黨初選制度舉行公聽會,與會學者對引進公辦初選多有保留,因為台灣有數百個政黨,如何設定公辦初選門檻,以及經費是否由全民負擔,仍有許多的爭議待克服。
不過,政黨既然要透過初選機制找出最有可能勝選的參選人,強化初選過程的公正性、公平性及科學性的操作,中央選委會應當責無旁貸,公辦初選與政黨屬性可多再權衡。
珍視公辦初選對端正選風的制度性作用
此外,隨著科技演進與社會形態的轉變,傳統的電話民調僅針對住家電話進行抽樣,無法反映青年族群及中間選民的意見,調查結果絕對存有失真的風險,國民黨在近期的初選民調爭議,便是暴露出上述的失真風險。
筆者認為遊戲規則可以改變政黨行為,如同政黨補助金的道理,有一套好的公辦初選機制,各政黨自然會搶著採用。就是因為沒有公辦初選制度,所以主要政黨承襲了封閉式初選,必須事先登記為黨員才能投初選票。封閉式的缺點嚴重,人頭黨員和派系運作的陰影揮之不去。
公辦初選乃開放性初選,公辦之後各黨須以初選勝者為政黨提名候選人,不需要再加上民調結果,亦能減少主要政黨委託民調公司的支出。
尤甚,近年來民調失真的情況越來越嚴重,養人頭黨員已是落伍的作法,養民調公司包政黨初選的是最新的玩法,因台灣民調公司的機構效應,儼然成為影響初選提名結果的X因子,各個民調公司和政黨之間都有千絲萬縷的關係,公辦初選也能收到斬斷不良政媒關系、進而端正選風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