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ies: 時事評論

保障弱勢勞工政府介入有必要性

臺大政治所碩士、臺北市議員助理  季節

媒體近日有兩篇文章,質疑一例一休破壞勞雇之間互信、毀了台灣人情味,然而會這樣想的人,只怕多半是從台北看天下,如果多到南部,看到許多中小企業給出低於最低薪資的薪水,動不動要求員工共體時艱延後支薪,以及全國不分南北許多勞工迫於老闆、上級、同儕壓力,被迫加班,甚至領不到加班費的情況,還會覺得不需要從法令、從執行面上更加強對勞工權益的保障嗎?

一例一休實施前和後,每日與每周工時上限都沒有變,差別在於不考量加班的話,由六天內分配那每周工時上限40小時改成五天內分配,這樣的改變,好處在於減少一天的通勤時間、讓勞工多享有完整的一天假,更重要的,從職場現實面來說,來六天,可能六天都因為各種理由,被老闆、上級多留了一兩小時,卻又無從報加班費,少來一天,就可以減少一天被這樣凹,更讓勞工有多一點喘氣的時間,可以陪陪家人、可以有點休閒娛樂消費促進經濟、可以自我充實,不再活的像個工作機器一樣,而能過個「人」的生活。

而且新制度之下更沒有媒體讀者投書中所稱勞工願主動加班,勞動部也不准的情況。一例一休通過後每天及每月加班時數上限沒有改變,上班日下班後的加班費也沒有提高,只有多了一天休息日,這天一樣可以來加班,只是加班費調高了,何來不能加班可言?媒體投書文中所稱的想加班也不能,是指每七天有一天的「例假」,但是原本的勞基法就規定每七天有一天「例假」,關一例一休甚麼事呢?

制度的好壞因國情而異,在我國由於中小企業林立,又規定成立工會需要至少30人,導致多數勞工籌組參與企業工會的機會,單靠個人缺乏與雇主議價的有力條件,因此如果採取那兩篇文章作者偏好的彈性、人情味做法,放任勞雇自行「協商」,後果恐將是更多勞工繼續血汗而申訴無門。為了保障弱勢勞工,政府一定程度的介入有其必要性。

viewpointtaiwan

Recent Posts

台積電與日本合作深化快跑,是因為美國助推?

科技力智庫執行長  烏凌翔  ...

9 個月 ago

民進黨執政下只有人民被電

資深媒體人  江振義 (閱讀全...

10 個月 ago

國民黨會在立法院強力監督政府

學術工作者 徐惠 (閱讀全文....

10 個月 ago

新國會應該全力掀開民進黨八年執政遮羞布

資深媒體人  江振義 (閱讀全...

10 個月 ago

中投、欣裕台收歸國有 行政法院為虎作倀!

中華民國法律政策協會副理事長 ...

10 個月 ago

總統絕對多數決,改變扭曲的民主

美國伊利諾芝加哥大學教授  汪...

11 個月 ago

This website uses cook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