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政治系學生 廖浩翔
討論死刑存廢的議題,在目前看似較為平靜的台灣社會,理性平和的對話,似乎也較有可能。
「死刑是一種誘惑。有正義感的人,多少都曾經把死刑當作是一種實現正義的方式。」(《殺戮的艱難》,張娟芬)
的確,在我們直觀的想像當中,死刑是一項控制社會秩序的工具,一方面利用人求生怕死的本能,逼迫心中有殺戮欲望的人們屈服,放下屠刀,另一方面則是平復被害者家屬心中難掩的悲痛。尤其在近幾年,隨機殺人事件越趨頻繁,且無辜的孩童和老年人漸成了受害者時,民眾的憐憫、疼惜之心,更觸動了心底深層的憤怒與仇恨,使得對於死刑的信奉,更為強烈。
諷刺的是,當我們詳查各國的謀殺犯罪率,卻會對死刑與謀殺犯罪率間的關係感到一頭霧水。「殺一可以儆百」是我們常拿來捍衛維持死刑制度的論點。不過,我們卻發現已廢除死刑多年的挪威,其謀殺犯罪率總是低於仍維持死刑制度的日本。不過,我們又可看見另一個廢除死刑多年的國家—南非,其謀殺犯罪率一直都遠高於日本。似乎,我們無法武斷地論證死刑與謀殺犯罪率間的關係。甚至,大部分已廢除死刑的國家的謀殺犯罪率,都有穩定降低的趨勢,如南非、義大利等國。殺一儆百,似乎只是種想像,而非現實。
隨著令人髮指的殺人事件爆發,「他是否會被判死?」以及「他是否被槍決了?」是大部分民眾心中最關切的兩個提問,而其他如:「他的動機到底是什麼?」或是「我們社會是否有需要檢討的地方?」等必須被社會認真理性探究的問題,卻在對於死刑的狂熱中,銷聲匿跡。
但別忘了,那些殺人犯都是社會的產物。一個人不可能一出生便擁有殺戮的慾望。那些已被扭曲的心智,是長年累月受到社會的影響所致。換句話說,每起殺人案都不是殺人犯單獨完成,而是這社會所造成的。而當然,最終的決定權在犯人手上,他的確該為自己的決定負責,而以終身監禁來取代死刑將會是更好的方式。
幾聲槍響,我們便嗚住了死刑犯的嘴,封住了瞭解殺人犯生成的一切機會,使我們不可能有效防堵下一位隨機殺人事件再次發生。甚至,我們也必須了解,司法制度是絕對不可能完美的,因此每起死刑定讞的判決中,總是有冤案的可能(如鄭性澤、徐自強、江國慶等案),但當槍聲響起,一切救援的機會便完全消失了。當我們以終身監禁替代廢除死刑,除了死刑最原初「隔絕」的立意仍存在外,我們更保有了解犯人與冤案救援的可能。
死刑制度到底帶來了什麼?在我們最天真的想像中,我們以為死刑將發揮它嚇阻犯罪的力量,禁絕謀殺犯罪,給我們一個更加安全的生活環境。但在前述,我們已經論斷死刑制度不一定可以嚇阻謀殺犯罪,此種對於死刑的想像,根本是一廂情願。
如果把犯人全殺了能完全杜絕社會的悲傷,那麼何樂而不為呢?但,我們都知道這是不可能的。單純的死刑,只是以最為方便、最有效率、最低成本的方式,剔除掉社會所產出的瑕疵品,卻沒有檢討到我們社會存在已久的問題。我們不可能期待鄭捷伏法後,這社會將回歸平靜(儘管非常多民眾抱著此類幻想)。
相反地,隨機殺人事件將以同樣的或是更短的週期,佔據媒體版面,而我們又將陷入恐慌與仇恨。我們必須了解他們背後的故事,試圖拼湊出「人魔」、「瘋子」以外,對於一殺人犯較為深刻且完整的輪廓。這將幫助我們發現殺人犯生成的可能,正視問題並修復社會的漏洞,防堵下一位殺人犯的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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