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 許修豪
日前接到某位學姐邀約參與自已熟悉領域的法令政府研究計畫,報酬當然遠比不上工作,但抱著奉獻社會的心情加入了。想不到今天得到的進度訊息是:主管單位受到各方面壓力,要研究團隊作更多的事,但預算要更低,主持人犧牲自己的主持費還不夠,要再低,最後去議價的主持人很有骨氣的表明不做了。未來可能的變化是,這個計畫確有必要,但這樣的預算找不到人做,如果有的話,可能也是「學術界的詐騙集團」。如果未來政府沒有選擇再回頭來找我們的話,希望我能同意「共赴國難」。
我回覆:這是台灣產官學的普遍現象,這個社會不在乎你的價值,只在乎價格。想到幾年來報價的辛酸,想到律師界常耳聞的砍價奇談:一個交易案,動員大批專業律師認真做的的合理行情如果是五百萬,開始有人喊到四百萬,然後三百多萬,然後一百多萬也有人做了,接著是數十萬,然後發現有人標榜一個案五萬就可以搞定-他不管品質,你拿什麼擔保文件來,他都閉著眼蓋章,只求不出事-反正當事人與律師死生各安天命-這就是台灣。我回覆的結論:這個世界上,價格隨人喊,價值要自己堅持,我們不降格做沒有尊嚴和品質的事。
台灣和鄰近國家比,相對物美價廉,此現象建立在這樣的概念:專業和價值是不重要的,故銀行的法律遵循人員是沒有價值的(有人掛名兼任就好);辛勤的外科醫護是沒有價值的;廣告創意人員是沒有價值的;律師辛苦的研究和撰寫文件是沒有價值的;優異的工程品質是沒有價值的⋯⋯我不管你的工作如何精緻出色,你只要告訴我你價格能多低就好。
此所以市政府仿襲人家的創意,花極低預算找外行人做一個學生品質的世大運廣告,可以對外沾沾自喜;公營行庫在全球金管最嚴格的美國,仍然是找人掛名兼任法遵人員,只要能省錢就好;國家指標的公共建設經常性的發生不可思議的大紕漏…。
大家都被低價剝削,那再繼續剝削其他民生行業,此所以幾年前鬍鬚張之類的連鎖店漲價要被主管機關關注,我會覺得一碗魯肉飯如果能賣到高價如二百塊,表示你有超凡的價值,但主管機關只在乎你必須維持銅板美食的價格,他們才能對選民交待,你就一輩子維持中低檔的水平吧。
這樣的環境底下,大家都在犧牲,都在賤價出售,如果我們期待薪水會漲,社會品質會進步,就真的太神奇了。二年前參與所謂加薪四法的座談會,會後我很直白的和主談官員表示,你知道社會低薪的關鍵,不在缺了什麼法,而在於什麼都只要低價的可怕觀念,忘記「一分錢一分貨」的最簡單道理。他苦笑說這是真的,但我們只求訂個法給社會交待。
這幾個法陸續通過了,也沒聽說真的有人因此加到什麼薪。以此觀之,在彼不在此。幾個朋友從大陸回來,說當地法律業務火紅,專業服務價格只高不低,很多當地事務所的律師平均收入,比台灣的合夥人還高。看來台灣的低薪低價真是區域間無可取代的特色,而這種特色真讓人為這一代和下一代的前途笑不出來…
This website uses cook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