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

中天換照是否暗藏「轉換綠頻道」玄機?

26 10 月 , 2020  

    獄警退休 呂蓬仁

輿論洪流連古帝王都未必敢攖其鋒,民進黨政府似乎偏不信這個邪,執意挑戰看看。關閉單一電視台或許不代表絕對的侵害言論自由,但執政者完全控制媒體新聞,清一色歌功頌德,粉飾太平式的歌舞昇平,反讓人懷疑報導真偽。

這就像所有參加奧運選手一律頒給金牌、全班同學並列第一名,或是全國國民皆接受好人好事表揚,這種冠軍缺少對照組,缺乏得來不易對比效應,根本沒有「突出」之榮耀感。

中天新聞台換照大限在即,過關與否各方看法殊異,在野黨大概只時代力量立院黨團要求不予換照,民進黨黨團則宣稱沒預設立場,一切尊重NCC專業判定。

時代力量在綠言綠,執政黨則是在位言不由衷。NCC不只揣摩上意,幾乎逕行遵照上級旨意辦理,今天NCC委員「東廠」狼性絲毫不遜戒嚴威權時的新聞局或警總,誰相信它立場中立?

聲援中天力挺新聞自由,是捍衛民主普世價值,攸關民主政治、民意觀感、國際形象及歷史評價。記者評論確實愛之如金、棄之如土,也常做大街罵人小巷道歉之事,頭版全篇幅批判,角落小方塊登澄清啟事,讓當事人百口莫辯,嘗受無奈悶虧。但執政當局與閱聽大眾,對媒體喜惡應訴之自律及市場淘汰機制,直接受害亦得司法討公道,執政黨萬不可透過公權力消滅異議媒體,否則與獨裁威權何異!

NCC為中天換照召開聽證會,誠屬破天荒特例,依據的是《衛星廣播電視法》,以及《衛星廣電換照審查辦法》等相關條款規定,審查中天台是否已履行上次換照之契約附款與行政指導項目,故也涉及《行政程序法》,媒體換發照不在排除事項,適用該法程序規定尚無違誤,但該法第4條至第10條特別強調,行政行為應受法律及一般法原則拘束、內容應明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不得違反比例原則、應以誠信方法為之並保護正當合理之信賴、行政機關就該管程序應於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行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

醫生警告營養不良病患要少吃泡麵,並舉例有個人早上吃、中午吃、晚上吃,最後吃死了,病患問是得什麼病死的,醫生答說是太常到超商買泡麵,被車撞死的。蔡政府居心叵測滅中天,給的理由缺乏關聯性及明確性,也違反比例原則憲法保障,未兼顧當事人有利事證,製造媒體寵惡差別待遇,猶且濫用裁量權,須受司法審查暨民意檢驗。

中天換照走到直球對決地步,是非曲直悉依法律規定,不容聽證虛晃一招,公正審查虛應故事,中天「富與官鬥」恐勢單力薄,諸家媒體若自掃門前雪本位自私,有遭執政勢力各別擊破之虞。

中天還沒「被滾蛋」即盛傳寰宇或它台覬覦,將頂52台缺,筆者聞之,想起成龍莫名其妙登上黑幫老大位子的港片《奇蹟》。黑道大哥重傷奄奄一息,小弟急問大哥位指定誰繼,沒想到大哥講「我的胃給他頂…」就斷氣了,來不及說完「胃給頂壞了」,抱黑道大哥逃命的局外人成龍莫名其妙頂老大缺,跟老大出生入死的兄弟雖氣餒,不服也得照辦,如果寰宇等竄出頂中天頻道,難道不擔心其他人反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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