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工作者 徐惠
2020年12月18日四大公民投票案同意票數沒有超過不同意票數,似乎都沒有獲得多數民意的支持,民進黨理所當然可以更肆無忌憚、為所欲為地去做沒有正當性的公共政策,民進黨似乎可高喊多數民意沒有反對他們,因此他們仍然是民主的、獲得多數支持的。但事實真是如此嗎?其實,從四大公投案更可以看出民進黨是一個操弄少數專橫、霸凌多數民主的獨裁政權。
此次,四大公投案基本上是不同意票多過同意票,乍看之下,四大公投案不同意而支持民進黨的人,是百分比過半數50%而居多數,容易讓人誤以為是民主政治多數決的體現,但筆者再問一次:真相確實是如此嗎?然而,這次公投投票率不足,致使四大公投案都流標外,民進黨在公投前的大規模動員、公投宣講會、以政治操弄國家的模式,也讓人甚感驚嘆,民進黨鴨霸黨意竟如此肆無忌憚。
公民投票最早這個制度的緣起是代表多數民意的國會立法怠惰,或者做出不合多數民意的公共政策,因此要訴諸於更大的民意去制衡國會的多數民意。舉例來說,國會多數通過甲法案,民眾不同意、想要複決或否決它,所以提出公民投票,為了證明更多民意反對國會的民意,所以公投的連署門檻都設的比較高,而通過的門檻也比較高。2004年立法通過公民投票法,連署門檻是千分之五,通過成案的門檻是總公民數的百分之五,而且還設了「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審核是否真的可以成案,道理在此。
公民投票的這種設計當然是給予少數在野黨可以動員公民的絕對多數,對抗執政黨的國會席位多數,是民主政治多數決制衡的良好設計。
民進黨率先把公民投票當做大選動員的工具。民進黨利用公投,先把公投審議委員會污名化,廢掉此委員會。接著又把公民投票法污名為「鳥籠公投」。特別是在2012年取得政權後,覺得可以挾執政優勢,利用公投來完成一些社會爭議兩極化的議題的立法創制或複決,因此在2017年,民進黨仗著在立法院佔絕對優勢多數的席次,修正《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使公投提案門檻從總統副總統選舉人總數5/1000調降到1/10000,連署門檻也從5%降到1.5%。修法後,若投票結果中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者即為通過。換句話說25%的公民,就可以決定台灣2300萬人的政策,這就是利用多數暴力,實施少數專橫的最佳例證。
2017修法後公投成案較易,導致2018年九合一選舉共有十個公投案,對民進黨有利的案子,例如東京奧運台灣正名,同婚適用民法等沒有通過;反而,對民進黨不利的公投案如修正電業法使2025年非核家園無法如期完成,反對日本核污染食品進口等則通過。民進黨認為這是公投綁大選,人民容易因為對施政現狀不滿而反應在公民投票上,所以2019年再度修正公投法,把公投和大選脫鈎,而且每兩年才投一次公投,意圖讓時間來冷卻公投的熱度,事實上公投不只是成為國民黨及各界批評的「鐵籠公投」,民進黨是在「冷凍公投」。雖然表面上他們把公投投票年齡降低到18歲,好像給了更多人民有公投權,其實是民進黨認為青年族群巳經被它完全洗腦,成為它的鐵票。但公投被冷凍,18及19歲的青年是被關在冷凍庫的公投新選民,又有什麼民主意涵呢?
最近民進黨又重施故技,充分利用「多數暴力」行「少數專橫」之實,對2022年政府預算及為竹竹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修正地方制度法,在委員會中決議逕付二讀,不只剝奪反對黨在委員會的審查權,以及在二讀會可以保留的發言權。其實,對同黨委員也是一種傲慢的專橫,恣意剝奪他們參與審查預算及地制法的議事權。原因無他,因為四大公投案讓民進黨高層,錯誤地以為它具有絕對多數的正當性。但當沈默的、真正的多數覺醒時,即使是國會席次佔多數,最終必也會為真正的民意打敗!
18世紀的法國哲學家霍爾巴赫(Paul Holbach)曾說過:自由不在於絕對的平等,而是讓各方儘量有發展之機會平等。民進黨從2016執政以來,黨同伐異,玩弄多數暴力,展現少數專橫,壓制各種政治勢力平等發展的機會,台灣民主已經成為政治退化(political decay)一個很值得研究的個案!
(圖片選自YAHOO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