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作家, 胡文琦

銓敘部能否超前部屬與有同理心呢?

31 12 月 , 2020  

前中國國民黨發言人 胡文琦

媒體報導,民進黨立委周春米接獲農政單位的公務員投訴,指其在執行公務相關稽查時,因不慎從高處跌落,導致身體出現輕微腦震盪及4顆門牙斷裂情事。然而,因為現行法規上面的規定與限制,「最少要連續住院未滿14日或未住院而須治療7次以上,才發給1萬元」等,讓他完全無法請領任何國家慰問給付。對此,周春米質疑,莫非政府儼然已成為「最沒道義的雇主」?

周春米指出,隨著時移勢易的時代變遷趨勢,公務員的業務服務範圍日漸龐雜擴大,相對的職業風險也日漸升高,因而「因公受傷」的事件則時有所聞。

她近期接獲投訴,公務員因執行公務所導致的受傷,竟然因為相關法規的「缺漏」,導致渠等「時常」無法請領任何的受傷給付或慰問金,多數只能自己摸摸鼻子的自認倒楣,這樣的因循苟且與便宜行事對公務員來說並不公平。

筆者一方面要肯定周春米為民喉舌與反映民情的積極努力,給她好好地按一個讚外,但另一方面,則要對「時常」面對同屬公務體系下,本是同根生的職屬或公職同仁竟然經常出現上述案件「缺漏」的上級權責單位銓敘部給予譴責。

事實上,類似案件的「黑數」可能要比那位最終忍不住向周春米委員陳情的數量,私下恐怕還要來得更多,甚且案情更為龐雜萬端。

令人不解的是,難道負有權責的他們真的不曾發現《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早已是不食人間煙火許久的落伍法令、並且脫離公務實務運作的狀態?

暫且不論他們原應將心比心、易地而處的「換位思考」,其實,任何常人都知道,類似案件其實應與時俱進地用傷勢的嚴重性、危害性以及對生活的影響來做區分,而不應是用就診次數來做為標準,不是嗎?

提醒這些職司下屬、同仁死活傷殘權利與義務的上級單位,切莫只坐在「銓敘的『文書作業領域』」與冷氣房裡看盡天下,請多些同理心,並適時與中央地方各部會第一線基層人員多做交流了解狀況,積極主動地發掘問題並提出合乎法理情的配套措施,而不是還要「受害的吹哨人」向立委陳情後,才願意開始研議修正過時法規,因而讓政府成為「最沒道義的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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