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大學醫學院醫學系教授 邱文祥
孟子離婁:「今有仁心仁聞,而民不被其澤,不可法於後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故曰: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近日衛生福利部林奏延部長公佈確定,要將醫師的工作時間納入勞基法,但未說明多久以後正式執行,其所言醫師就僅為住院醫師或已完成訓練之醫師,尚且不明。此法討論之初就是為了要保護住院醫師,規定其工作的時間以最高工時的原則來施行,成為保護住院醫師的一個法源基礎。基本上一個工作有最高工時的保護機制是必須的;一來可以保護工作同仁的權益;因為醫療工作的特殊性,如此也間接保障了病人的利益,這絕對是正確的施政方向。
但身為醫師及擔任過醫學院院長培育醫師多年的人,我必須先釐清一些醫界對住院醫師訓練的觀念。醫學工作的本質與勞工不全然相同,醫療工作如果以上下班制來做規範,那麼有時病人的權益會受到影響。再者醫療工作需要能夠訓練出能獨當一面的主治醫師。本人是在住院醫師訓練最不講道理,完全沒有反映機制的時候,接受了最嚴格的外科住院醫師訓練。那個時代我們工作時間是:兩天要值一次全班 (晚上到明天清晨)。而且病人是責任制的,我每天都要完成我自己病人(在五點半下班以前)發生的所有狀況。因為該病人的狀況我是最清楚,要等我到病情穩定了,我再交班給當日的值班醫師。禮拜六、禮拜天的工作情形是這樣的,因為是責任制所以禮拜六早上不論有無職班就跟著主治醫師査房,把交代的事情做完了;若沒有值班就可以休假。如此一個月真正休假時間就是兩個禮拜中間的一個星期六及星期日的下午。回頭看,這樣子的工作實在是非常的不人道,但是當時年輕的我也不以為意,且不以為苦,因為我們有一個夢想,也知道惟有經過這樣的磨練,才能夠得到足夠的經驗成為優秀的主治醫師。因此那個年代外科醫師接受挫折,承擔壓力的力量也相對的增加。
疾病是瞬息萬變的,醫學學習又是不可間斷,如何能夠依照工作時間來限制呢?如果依照現在勞基法規定,大約三分之一時間在工作,三分之二的時間在休息。那麼病人在那三分之二的時間產生的問題你是學習不到的。再者牽涉到人,尤其是醫學工作所牽涉到的倫理,專業及社會問題都相當複雜。如何能用固定工時來做規範呢?另外世界衛生組織對醫療從業人員要求利他主義,不能夠什麼事情先考量自己的利益,要先考量病人的利益。
另外,醫療工作是需要終身學習的,醫學觀念常常改變,一位適任的醫師也必能與時俱進。舉例說明,十年前有誰知道全世界的攝護腺除切手術在先進國家有約三分一是用達文西機器人來協助呢?為了要訓練達文西手術,那時間哪裡來?因此一旦實施最高工時後,住院醫師的整體訓練時間一定要延長。當歐美國家實施勞基法後,自然而然的做法就是延長住院醫師的總訓練時間。以美國為例,美國的泌尿外科醫師訓練已經從二十年前的五年延長到現在的七年。有些醫學中心還要求次專科訓練再加兩年。
在太陽花學運的時候有幾位陽明大學醫學系的學生也站在前面大聲疾呼,對原來住院醫師的訓練有諸多不滿,他們堅持要保障住院醫師的權益,我個人也尊重。可是他們萬萬沒想到,他們要挑戰的並不是醫學領導人給予他們的制度,他們要挑戰的是醫學的核心價值。醫學的核心價值就是要把病人的身心靈照顧好,這是一個極高的目標,是個良心的志業。我在此誠懇的呼籲勞動部能夠仔細的思考,由衛生福利部所提出來每週六十八小時工時的建議實施時要有彈性。我也要在此誠懇建議現在擔任實習醫師或住院醫師的醫學後進們。醫師有非常大的回饋是來自於病人痊癒時的快樂,那不是金錢或者是工作時間或者是一個硬梆梆的制度可以比擬的!當初你們費盡千辛萬苦在同學裡面脫穎而出考上醫學系,不就想當一個仁心仁術的好醫師?如果未來國家政策就是六十八小時,我也要提醒從事醫學教育,尤其是醫院中訓練住院醫師的同仁,此事關係者我們未來醫界的發展甚鉅。
我們一定要訂出最好的訓練制度,可以加強利用智慧雲端網際教壆,讓學生在學習中可以隨時詢問,讓未來的追隨者能夠得到最好的訓練而成為良醫。至於非住院醫師是否也納入勞基法的問題就更為複雜。已經完成訓練的醫師,如果是自行開業。那基本上我認為並沒有最高工時的問題。他就像是一個開店的商人,他如果要做超過工時的工作,要如何監督?衛生福利部在管理執行面上面會遇到是相當大的困難。難道我們還要靠人家舉發一個開業的醫師已經超出工作上限了?現在的名醫那一個不是超時工作呢?難道超時一定為了自己的利益?因此實施勞基法後如何管理?至於由醫院所聘用的醫師,要不要納入勞基法來保障醫師的權益,其所牽涉的事情更複雜。與該醫院的薪資結構(固定底薪制或醫師診察費的提成多少皆有很大的關係)。也跟醫院設置的目標(醫學院的附設醫院或是以營利為主的私人醫院)也會有很大的不同。
如果要全面實施,其配套措施一定要做周到且良好的規劃。尤其是現在醫師分科極其精細,不同科別的工作性質,工作要求其差異甚大。如皮膚科就很少住院病人,心臟血管外科要花很多的時間在開刀房及加護病房中照顧病人。不同科別的醫師如何管理,又跟各個醫學會的狀況有很大的不同。要全面實施之前,一定要多多溝通,而更要循序漸進施行,切勿噪進,腳步太快或太大,產生阻力無法執行。一件美意變成壞事,最後成為傷害到病人,沒有保護到醫師,讓醫院沒有辦法經營,健保虧損持續擴大,醫界水準退步的一個不良政策 。這就是孟子說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的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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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僱的醫師是開店的商人?真是大開眼界了!開店是醫院在開的! 不是醫師在開的! 但是狂收住院病患進來丟給住院醫師或者是專科護理師,值班時根本就沒有人教請問這也叫做學習嗎?值班照顧床數無上限,照顧病患無上限,100多個病床3個護理站一個住院醫師值班這樣也在值,請問這是廉價勞工還是學習? ! 學習不能中斷? 請問處理100多個病床家屬大小不斷的抱怨叫做學習嗎?請問這樣是在學達文西手臂嗎?達文西手臂請問要第幾年才學的到?!
您所處的那個年代,是醫師照著解剖圖譜開都沒事的時代,畢業國考考過就是獨當一面的醫師了,放菜鳥醫師一個人在病房裡自己搞自主學習都沒有問題。現在時代不同了,病患權利意識高漲,丟年輕醫師一個人照顧那麼多病人不叫做學習,叫做做雜工,還做到過勞丟掉性命,天底下哪個門派的學習是要丟掉性命的?
專科醫師從5年改成7年? 問題是學了那麼長的時間拿到專科醫師醫院就會聘了嗎?還不是給你低薪不從就叫你滾蛋! 那請問做了那麼多年的雜工有屁用? 被丟出去開業請問學了那麼多年的開刀是在學什麼呢? 醫院根本就不缺主治醫師位置只缺雜工,那為何學習當雜工是醫師的使命?
受僱醫師納勞基法逼出所有醫療問題的環節現形,現在就給我立刻徹底的弄清楚 !
就如同合理讓健保費上漲一樣,執行能力是關鍵。難怪過去的馬政府做不到,希望現任的林部長有此能力與擔當。
這句話蠻有趣的,既然教授認為住院醫師只有1/3的時間在工作是對病患不夠的,那請問大教授,你每天有3/3的時間都在照顧病人嗎?你有24小時on call隨時處理病人嗎?如果你連這點都沒做到,又怎麼能指責住院醫師一天1/3的工作是對病患有傷害呢?如果你也做不到24小時都在工作,24小時on call處理病人,那你也是只考量自己的利益,沒有考量到病人的利益!!
「疾病是瞬息萬變的,醫學學習又是不可間斷,如何能夠依照工作時間來限制呢?如果依照現在勞基法規定,大約三分之一時間在工作,三分之二的時間在休息。那麼病人在那三分之二的時間產生的問題你是學習不到的。再者牽涉到人,尤其是醫學工作所牽涉到的倫理,專業及社會問題都相當複雜。如何能用固定工時來做規範呢?另外世界衛生組織對醫療從業人員要求利他主義,不能夠什麼事情先考量自己的利益,要先考量病人的利益。」
全世界台灣工時最為漫長,台灣競爭力最可悲之處來自於低廉的勞工,何以台灣醫療體系赫赫有名,全仰賴剝削醫師血淚的健保。
你怎麼能說其他國家的醫師沒能學習好呢?這些都完全可以調整的。再者,國考通過率,甚至還跟是否給予住院醫師充足的念書時間有關。因為工作負擔已經是讓住院無法在空餘時間讀書了。當然臨床也是學習,但臨床學習也無法代表全部。一定的臨床loading都會影響到住院醫師選擇醫院選擇專科的理由。
另外,我認為作為一名醫師前,大家首先是個人,一個人應該有尊嚴的、有一定的生活品質的活在社會,而不是作為一個工作、一個機器,如果如此情景,只能算是剝削,個人已被物化為一個道具。並非每個人都完全有使命感、從醫的熱忱,每個人的背景生活習慣皆異,教授不該拿當年話今年,各行各業勞工都在爭取自己的權益,希望不要再被錢賺飽飽的醫院賺走了自己的辛苦的血汗錢,包括最近的華航罷工案件。
試問,醫師能罷工嗎?敢罷工嗎?一個醫德、利他主義、病人的感謝彷彿攻城利器、禁咒一般,始終掛在大老嘴邊。似乎每位醫師都應該全身心靈奉獻,應該完全實踐。或許教授能期許一位醫師如此做,但作為政府或是國家政策,你怎麼能簡單用「醫德」來約束或是規範醫師?要醫師始終認命的奉獻? 教授沒看見多少醫美診所?多少年輕醫師反彈,這些人難道沒有夢想,沒有志業嗎?若不是做不下去,誰願意呢?習得一身文武藝,誰也希望能發揮所學,有個人實踐和完成。
醫師一個職業不該被糟蹋,醫師不該過勞,這同樣也為了病患權益,何以病人讓沒睡飽的醫師照顧?讓沒睡飽的醫師開刀?
國外有一種東西叫做聰明學習。
不過看來台灣醫學生的學習方法在老教授的眼裡,這一個用時間去磨,單兵作戰硬幹的方法...跟50年前沒有兩樣...
更何況,住院醫師是受聘雇有醫師執照的合格醫師,更應用醫師身分去尊重他的勞動權益...他們不是你眼中的學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