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大學法學院科技暨智慧財產法研究中心主任 章忠信
台北市政府與Google合作,讓全台北市35萬小學生必須透過登錄Google提供的免費郵件信箱,才能接觸市府及教師上傳Google免費提供雲端平台的教學資料。
一時之間,柯鐵粉與反柯P陣營,分別有支持與反對的聲浪提出,也有從批露這則新聞的媒體背景,質疑其動機,或認為是商業競爭導致的利益衝突所引發,無須為袒護本土產業而打擊外商。
台北市政府也出面說明,更堅持學生個資放在教育局機房,不會提供給Google,Google也表示,不會搜集或使用學生的資料作為商業用途。也有人質疑,難道使用其他網路服務業者的服務,就不會有洩漏個人資訊的問題?
不以人廢言,也不以言廢人。如果拿掉柯P、Google及發布這則新聞的媒體等元素,單純思考政府可否強迫人民必須使用外國特定網路服務提供者的服務,問題就不會太複雜。
網路服務提供者,不管是收費還是免費,都是一方面提供服務,一方面蒐集個人資料,轉化為商機牟利。這是一種利益交換,使用者獲得方便服務,似乎也不以為意。不過,這也還都是在使用者自願的情形下進行,若因此交出了個人資料及隱私,總是怨不了他人。
如今,是政府以公權力替轄內所有小學生決定,必須使用Google的郵件信箱,才能接觸教學資料,而不是小學生或其家長自由決定的。臺北市政府說學生的個人資料,不會提供給Google,但小學生使用Google的郵件信箱及相關服務之後,未來所有信件內容、網路活動情形與紀錄,完全儲存在Google的境外伺服器中,這不是臺北市政府能控制的。
雖然Google表示,不會搜集或使用學生的資料作為商業用途,但制度上不該相信任何一個私人公司的保證,公權力也不該如此蠻橫地強制全體小學生使用特定網路服務提供者的服務,交出個人所有資訊。
想像一下,一個外國的廠商,透過本地政府的協助,讓你交出所有網路活動資訊,它比你自己、比你的政府,還要更了解你,全然掌握這個國家所有人民的動態、偏好等所有資料,這會是一個甚麼情況?如果它自己,或是它的政府,或是有人駭進它的資料庫,取得這些資料,用來做壞事,你或你的國家,有能力對抗嗎?
網路全球化,不只是外國的網路服務業者,對於國內的網路服務業者,也存在相同問題。業者透過提供各種服務,全面地蒐集個人資訊,雖然對個人帶來方便,但也使個人資料及隱私不保,即使個人同意被收集,事實上個人的同意通常也是在沒有反對之餘地,或是未經仔細思索之情形下完成,自由的意願其實並不存在。業者提供的任何合法或限制性利用之保證,主觀與客觀上,也不盡然可靠而無虞。
任何一個網路服務業者強勢地蒐集使用者所有網路活動資料,雖以提供更好服務為藉口,但有無此必要,該不該被允許,政府及每一個人都要關注,而國民資料的在地化及國家主權議題,也必須被慎重考慮,甚至應該透過立法限制收集或其他更積極保護個人意願之自由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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