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學政研所 張逸帆
前陣子發生的內湖慘案,震驚了整個台灣。我們在為一個生命的離開而感到沉重,為一位母親在摯愛離開後的堅毅而感到欽佩的同時,也會忍不住對某些媒體的作為感到由衷的憤怒。許多媒體對案件細節進行了巨細靡遺的報道,對家屬隱私造成了毫無顧忌的侵犯,甚至在遣詞用字上也極盡煽動之能事。這種過度的報道引發了民眾的反感,進而發動連署,要求媒體自律。但問題是,難道我們只能把希望寄託在媒體的「自律」身上嗎?
一直以來,「第四權」都是一個涵義不甚明確、存在不少爭議的名詞。但在一般情況下,我們都會認為所謂的「第四權」指的是在立法、行政與司法這三權之外的第四種政治權力,也就是媒體以新聞自由權利在外部對政府行為進行監督,進而形成的某種制約力量。「第四權」在整個人類政治文明的推進當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成為了「手無寸鐵」的平民與公眾的一把利器,時刻制約著擁有龐大政治力量的政府。
也正因如此,在過去很長的一段時間裡,「制衡第四權」可以說是一件近乎荒謬的事情。因為「第四權」在其他三種權力面前顯得如此渺小,我們只需要擔心政府侵犯新聞自由,而不必擔心新聞自由會有「過度」的問題。然而,互聯網的蓬勃發展與自媒體的方興未艾,使這種狀況發生了非常重要的改變。在當今的Web 2.0時代,通訊成本急速降低,資訊傳播的廣度與深度以出乎我們意料的速度推進,使得原本羸弱的「第四權」變得越來越強大。不僅如此,我們甚至可以預期到,隨著通訊技術的進一步發展,這屬於媒體的「第四權」在未來恐怕會變得更加強大。
這種權力擴張所帶來的後果,似乎已經能夠初見端倪。媒體掌握了我們大部分的資訊來源,形塑了我們看待某個特定事件的角度,因此能夠輕易地通過對文字與內容的操弄來左右公眾的情緒與判斷。與此同時,從互聯網到行動媒體一波又一波的媒體潮,使不少媒體只有通過不停博取公眾關注才能從中存活。這兩個方面的結合,使得我們常常可以看到一種十分吊詭的現象:那些所謂的「網路編輯」將從社交媒體上獲得的資訊進行誇張化的改寫之後,加上一個無比聳動的標題,並在文末附上一段「網友紛紛表示:……」,便能夠成為一條「新聞」。在大部分的情況下,這種「改寫」並非盡可能去追求是新聞寫作所要求的「客觀中立」,反而是逆其道而行之,煽動情緒,販賣仇恨;而那些所謂的「網友表示」,則往往都是萬千評論中最為激進的那幾則。原本可能屬於少數的激進聲音,在媒體的操弄下被無限倍地放大,溫和的聲音「被消失」,社會被一度又一度地撕裂。
所以,當朋友憂心忡忡地問「我們的社會變得越來越暴戾了怎麼辦?」時,我想說的是,現實或許並沒有他想象中的那麼可怕。社會還是那個社會,只不過媒體把那些極端的現象與聲音不停地傳播與放大。但與此同時,我們或許也不應該那麼樂觀,因為長此以往下去,我們很難保證它們的「擴散效應」不會把我們都變成那個模樣。然而,就目前而言,我們似乎沒有太多的手段可以約束這膨脹中的「第四權」;而我們都知道,任何不受約束的權力,最終都可能帶來無法預估的傷害。我們究竟要如何去應對這一切?要如何去因應這種因為科技的發展與突進所帶來的巨大衝擊?
遺憾的是,我們好像還沒有充分做好迎接這隻即將到來的「媒體巨獸」的準備。我自然不認為應該把制約「第四權」的權力交給政府,因為新聞與言論的自由對我們來說實在太過重要,我們自然不可能去冒這樣的風險。因此,我們只能在體制之外尋求解決之道。如果能夠建立強而有力的「行業公會」、民間團體或非政府組織,形成對「第四權」的權力制衡,或許會讓這個問題得到某種程度上的緩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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