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 杜家駒
在律師的生涯裡面,如果說哪個法律觀念是最容易被依般人所誤解或是質疑挑戰的,那麼「程序正義」這個理念不是第一也是第二位。例如,我就被部長級官員私下詢問過,程序正義到底有什麼用?因為程序正義而導致實質正義被犧牲豈不是非常荒謬?
遇到這個問題,其實應該這麼說,的確會有預想中那種極端的,一看就是到實質正義何在的事件,但是其實實質上,真正的社會議題卻不是那麼非黑即白一目了然的。例如大家都說甲殺了乙實在可惡,但是真實的情況可能非常出人意料,例如甲是因為自衛殺人,也可能是受不了乙的霸凌而為之。
無法像神一般全知全能,那又怎樣確定判斷是正確的呢?人類自古以來就發明了一系列的程序辦法來確保能發現真實,例如在廟前面斬雞頭,還要先左邊三圈右邊三圈才能擲杯等等,更古老還有歐洲中世紀把人丟進水哩,如果不會沉到水裡淹死才算真實,這些都是要利用程序上的設計而得到接近真實的判斷手段。
而到了理性時代,憲政民主興起之後,程序正義的設計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功能,那就是促進各方利益者坦誠的對話,以便透過理性博奕來確保真實的發現並促成各方利益最大化的解決方案。
因此,即使民主最初的設計是多數者統治,也就是拿到多數席位的政黨可以統治國家,但是必須給予在野黨充分溝通與討論的機會,這就是近代憲政體制最重要的基本精神。因此,外國少數黨為何使用費力把死拖戰術?那是因為這種行為可以阻擋對話的形成,而使多數黨給出更好的出價。也就是說,因為近代憲政民主要求的是充分對話,而在對話程序被阻斷之後,執政黨必須就此對話之機會讓步,而不是即刻以多數決來通過一項政策。
也許有人有興趣進一步追問,這種對話有任何意義嗎?多數黨可以在對話後不理在野黨而仍然依據多數決原則通過他的政策呀?的確沒錯,對話的機會不代表多數黨必須聽從少數黨意見,否則就不符合多數者統治的原則了;但是一個理性的對話,他基本上可以讓多數黨有機會從新審視一遍政策的形成或其執行是否有疏漏,而且至少,讓在野黨充分說明的歷史文件,將有助於下次民主競選時人民對其抉擇的思量。
而如果多數黨都是以多數通過而沒有一個理性溝通的空間,那麼,選民最後只能依據對於政黨的主觀喜好做抉擇,無法真正理性的去面對政治選舉,那麼,這個民主國家不過就是一群又一群的幫派分子,用選票而不是石頭在奪取公共利益,這種民主國家其實無法帶給人民真正的發展與幸福。
而除了對話的機會之外,最主要的其實是主政者的心態。也就是說,如果我只是依程序辦一辦,把法定程序走完,卻從來不提供充足資訊也拒絕對他方的質疑提出完整的說明,那麼,這種程序正義其實也就只是一個遮羞布,完全達不到互相溝通理性選擇的功能。
而台灣政治,由於脫不了政府由上到下決策的模式,因此即使在國民黨主政時期,這種理性對話就是做得很差的,會因為公聽會而改變政策幾乎是零,甚至不會把所有的理由都誠實告知,不要說是行政座談會了,連到行政法院中,決策的真正理由也都是支支吾吾無法說出來的,也因此造成社會上其實某一程度支持在野黨不用具理由就用暴力癱瘓體制,因為反正你也不跟我真正溝通,那使用暴力又有何妨?
沒想到,民進黨上台之後,並沒有因為對國民黨這種沒有誠意的溝通程序痛定思痛、進行改革,反而是走向另外一個極端,我連理都懶得理你。因此外界看到有部長說公聽會不過是虛應故事,不可能變更政策;程序被退回的法案,改都不改就直接送回立院重審。在野黨費力、死拖不讓行政院長上台報告,但是立法院多數黨可以直接進入預算審議而不是循例與在野黨協商讓院長上台報告,這些作為都讓人驚恐!
在唾棄了國民黨沒有誠意只是走完程序的溝通風格之後,迎來的並不是一個更可以溝通的政府,而是連做樣子跟你溝通都不可得的政府。這樣的民主將飄盪到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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