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ies: 專欄作家章忠信

被大老綁架的學術倫理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章忠信

沒有寫論文的人,怎會是共同作者?

一個很簡單的道理,在學術界裡卻變成讓外人始終無法弄懂的怪現象。

近日的違反學術倫理案件中,台大校長掛名第二作者的文章被質疑造假,台大主秘說,「責任歸屬要符合比例原則」,但是,作者掛名時,並沒有在姓名後面標示貢獻度比例,為何出事後,「責任歸屬要符合比例原則」?

過了幾天,台大校長說他「只是提供肺癌細胞株研究素材,提供研究方向」,大家才恍然大悟,原來,沒有寫論文的人掛名作者,竟是可以如此地振振有詞?

台大校長的說法是有依據的,因為《科技部對研究人員學術倫理規範》第9點關於共同作者的責任規定指出:「共同作者應為對論文有相當程度的實質學術貢獻(如構思設計、數據收集及處理、數據分析及解釋、論文撰寫)始得列名。基於榮辱與共的原則,共同作者在合理範圍內應對論文內容負責,共同作者一旦在論文中列名,即須對其所貢獻之部分負責。」

所以,除了論文撰寫的資淺苦力助理教授或博士後研究,其他沒有執筆,只是「構思設計、數據收集及處理、數據分析及解釋」的大老,也可以是共同作者,出了事只「須對其所貢獻之部分負責」,這就難怪掛名共同作者的大老要義正詞嚴地辯解了。

數月前在醫學院講述學術倫理與智慧財產權議題時,曾經被問到,提供檢體的醫生,可不可以掛名作者?才讓我驚覺科技部規定的荒謬,在教育部的一項研討會裡,我曾對科技部的同仁就這問題提出質疑,但並沒有獲得回應。

科技部對這些相關規範是怎麼訂出來的?沒有大老的同意,這些規範出得了科技部嗎?大老是各領域大老,我們尊重,但國家的學術倫理,真的是大老說了算嗎?

viewpointtaiwan

Recent Posts

台積電與日本合作深化快跑,是因為美國助推?

科技力智庫執行長  烏凌翔  ...

9 個月 ago

民進黨執政下只有人民被電

資深媒體人  江振義 (閱讀全...

10 個月 ago

國民黨會在立法院強力監督政府

學術工作者 徐惠 (閱讀全文....

10 個月 ago

新國會應該全力掀開民進黨八年執政遮羞布

資深媒體人  江振義 (閱讀全...

10 個月 ago

中投、欣裕台收歸國有 行政法院為虎作倀!

中華民國法律政策協會副理事長 ...

10 個月 ago

總統絕對多數決,改變扭曲的民主

美國伊利諾芝加哥大學教授  汪...

11 個月 ago

This website uses cook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