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緯
前兩天台中市東區發生了嚴重的酒駕車禍,一名開賓士的酒駕男子,撞完人後再輾過傷者,逃逸後連撞數車,酒測值高達1.15,被警察攔下後,還嗆警察「打我啊!」
酒駕在台灣似乎成為一種日常,每天都可以在新聞上看到大大小小的酒駕事件,不少個案被攔下後,還會對警察大小聲。這種種的事件都顯示出台灣的制度出了很大的問題,最大的兩個問題就是罰則無法嚇阻酒駕者以及警察的公權力不彰。
第一個問題在於,台灣的法律以及法官,老早就不被人民信任,許多人幹了壞事被逮,第一句話就是反過來質疑法律有問題,不夠人道。這個場景我覺得大家耳熟能詳,因為每個一政治人物犯了罪被逮了,就會說一樣的話,說這是政治追殺,法院是XX黨開的,而哪個政黨最先開啟這種風氣,我想我跟各位心照不宣。法律確實總是被政治人物拿來當成政治工具使用。再來是台灣的法官也出現了很大的問題,許多判例確實都是依法量刑,但卻失去了人味,沒有考量社會觀感;在這一連串的交互作用下,法律與法官自然就讓人民感到不信任。
第二個問題在於,這幾年社會運動蓬勃發展,警察在社會運動的波瀾之下,往往兩面不是人,執法就會被社會運動參與者扣上「不顧人民自由、違反人權甚至是警察國家」這些帽子,但警察又不能不執法,因為很多社會運動確實違法,只是政治操弄加上媒體催化,讓這些社會運動者看起來沒違法,反而還成了英雄。如此一來,導致警察左右為難,而一般民眾,往往也會覺得沒什麼,反而有一種挑戰警察才是正義的錯誤價值觀。所以這兩年來,很多民眾犯法被逮,第一件事就是大呼小叫「警察不公」。
在自由民主社會中,法律是維護社群和諧的最後底線,儘管法律允許修正,但必然有其神聖性存在;如果法律跟執法者都備受質疑,那麼這個社會的結構就無法維持,自然會生出很多亂象。
但是政治操弄就不會考量到這些,因為破壞法律制度就隱含著,破壞執政者執政的合理性。在民主政治下,人人高喊自由,卻不明白,這個自由應該是要在擁有社群共識的制度之下才得以存在。
這個時候或許會有人說,那麼你就不要民主,回到專制的時代去。
其實這個說法也充滿了問題與偏見,歷史少不了專制的過程,但是過於獨裁的君主,終究會受到人民的反抗,況且許多專制仍然存在著政敵之間的相互攻訐。
反過來看,現在這個時代不也充滿「民主」的專制嗎?當執政者取得民意後,在任期內,這個傢伙大概都會是某種程度的獨裁者;幾年後,也不過是換另外一個獨裁者上台,然後這個獨裁者開始清算前一個獨裁者,清算完後,就開始尋求自己的政治利益,想盡辦法延續政權,所有的議題都要假意的「全民決定」,對自己政權有利益的議題就會三秒通過;整個社群開始內耗空轉。
在這個結構裡,身為一般老百姓的你我,有享受到真正的自由以及民主嗎?
當然我們應該對這個民主體制提出反省,而不是鼓吹回到專制。但換個方式來開個玩笑,老蔣那個戒嚴的時代,像這種撞死了人,還向警察大小聲的地痞,不知道會有什麼樣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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