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行科大應用外語系副教授 PADI潛水教練 陳徵蔚
2018年2月,我與另外一位教練陪同兩位德國潛水員到墾丁出水口夜潛。其中一位正在日本京都大學就讀生化博士學位的女生問了我兩個問題。首先,為什麼國家公園裡會有核電廠?其次,為什麼國家公園裡到處都是海產店,而且標榜「野生現撈」?國家公園,不該是保育生態的地方嗎?這兩個問題,讓我啞口無言。
幾天後,我到墾丁知名潛點「合界」潛水,赫然發現平時慣走的入口被多刺的林投樹封閉,入水點所插的國旗也被拔除。路邊寫了一張牌子,警告潛水客不要「白目」當「抓耙仔」告發他們,因為他們也要養家活口。看起來是違法捕魚的漁民被檢舉後心生不滿所為。
根據《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二款規定,國家公園內禁止「狩獵動物或捕捉魚類」。一般人認為只要是非保育類動物,則人人可以獵殺。但事實上在國家公園裡,是不該出現狩獵行為的。然而,墾丁海邊經常看到釣客與非法捕撈的民眾,海底也經常見到釣線、廢棄漁網,卻不見公權力制止。合界地區違規網魚的情況很常見,然而除非有人檢舉,否則警方不會出現。2016年12月新聞報導,有潛水員在船帆石被漁網纏繞而用潛水刀割斷漁網,上岸後險遭漁民毆打,可見墾丁地區非法捕魚的嚴重程度。
澎湖有一位為了畫設「東西吉廊道」種源庫禁漁區的國家公園警察大隊小隊長蕭再泉先生,經常為了捍衛漁源與非法捕魚的漁民起衝突。他曾經很感慨的說,政府的「不作為」是造成台灣「過漁」問題的關鍵。台灣不是沒有法律保護海洋資源,而是政府根本「立法從嚴,執法從寬」,放任違法活動。積非成是的結果,漁民根本不認為自己有什麼錯。而遭到取締後,不是挾怨報復,就ˋ請民代「關切」。最後,過漁的結果造成海洋資源枯竭。
因為政府的「不作為」,導致關心環境的人士必須與非法捕撈漁民站在對立面,爆發衝突。看見海洋魚類數量急遽減少,潛水員很自然會希望保護環境,因而舉報非法捕魚。漁民平時撈捕都沒事,如今卻遭舉發,自然把矛頭指向「抓耙仔」。倘若政府善盡職責,維護生態、秉公執法,何至於需要民眾檢舉呢?政府的「不作為」,將保護環境的民眾推上了火線。
台灣只有「海鮮文化」,卻沒有「海洋文化」。看到魚只會想到好不好吃,卻從來不曾看過魚悠游海底的模樣。這應該怪民眾嗎?並不盡然。其實歸根究柢,還是政府的「不作為」而導致。台灣是海洋國家,卻沒有宏觀的海洋規劃,也沒有關懷環境的海洋教育。觀光宣傳除了美食,鼓勵大家多吃一點,沒有「生態旅遊」的概念,一個墾丁國家公園,給民眾的印象是墾丁夜市,還有貴得離譜的滷味,卻不是自然美景。
於是,近年來頻傳漁民、釣客罔顧法令,捕捉珍貴海洋生物的悲痛案例。2017年1月,高雄前鎮漁港赫然出現兩隻被捕上岸的瀕危保育類「鬼蝠魟」(mantaray)。我曾在帛琉、馬爾地夫看過鬼蝠魟,雙翼展開可長達近十公尺,非常壯觀。這是潛水員夢寐以求見到的「大物」,足以帶來數千萬的觀光產值,但是捕撈上岸後頂多賣個幾千塊,而且並不好吃。2016年5月,綠島民宿業者陳明憲涉嫌以魚槍射殺瀕危魚種「龍王鯛」(又稱為蘇眉魚hump head wrasse或「拿破崙魚」)。
根據ETToday報導,台灣人愛吃的鯊魚煙,有部分來自於頻臨絕種的路易氏雙髻鯊,且「荒野保護協會於2011年中至今(2012)年6月,進行歷時一年的『愛鯊DNA檢測計畫』報告中指出,在全台各地包括超市、漁港、菜市場、小吃攤、迪化街乾貨店、保健食品店採樣的960隻鯊魚樣本中,有近6成鯊魚皆為IUCN瀕危物種紅皮書列入受威脅物種。」
我私底下與潛水同好聊天,他們談到很多潛水業者明明知道誰在破壞環境、用魚槍打魚,卻往往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並不會舉發,以免遭到報復。我經常在許多墾丁餐廳門口的玻璃缸內看到珊瑚礁魚類,明顯是非法打撈來的,卻沒有人聞問。而在澎湖捍衛魚權的蕭再泉小隊長,也經常遭到報復與「關切」。一般人覺得自己沒有立場干涉,而政府又「不作為」,更加助長了「過漁」、「濫捕」的歪風。
海洋資源利益龐大,要任何一個「個人」出面來捍衛海洋,最後的結果可能都是成為眾矢之的。唯有政府出面,正視問題,才能夠緩解目前的生態浩劫。我們的政府應該參考友邦帛琉的政策,帛琉將80%的區域(約50萬平方公尺)劃為海洋保護區,區內不得從事釣魚及石油鑽探等相關活動。與此同時,帛琉對觀光客收取高昂的環境保護稅,以此輔導漁民投入其他產業,甚至從2017年開始,由移民官員在入境外國旅客護照內頁蓋上「帛琉誓詞(Palau Pledge)」入境章戳,旅客須於欄位上簽名,才能獲准入境,以作為在帛琉旅遊期間,「願共同維護環境生態及尊重帛琉文化的承諾」。長期保育後,帛琉成為潛水天堂,每年世界觀光客造訪帛琉所帶來的產值,遠遠超過了「海鮮」。重點是,這是「永續產業」。
在台灣潛水的人都知道,這裡沒有讓外國潛水客回頭的「明星級」生物。2017年2月曾經有人在合界見到鯨鯊。但是最近牠在那兒?實在令人擔心。台灣有鬼蝠魟嗎?至少在墾丁近海近乎絕跡了,只有少數潛水員利用「推進器」前進距離更遠的海域,似乎看到過牠們的蹤影。鯊魚幾乎在台灣近海絕跡,因為大多數祭了饕客的五臟廟。龍蝦不算什麼「大物」,但因為美味,所以幾乎被撈捕殆盡。
我曾問過很多人,為什麼不吃養殖魚?他們都說,因為養殖時經常使用抗生素,讓人不敢吃。不過在海洋汙染日益嚴重的今日,野生魚類身體內富含環境賀爾蒙與塑膠微粒,其實也未必健康。即使是普遍被認為「純淨」的深海,也早已逃不過汙染危害。
很多人說,既然海鮮都被補上了岸,不吃也是浪費。漁民則說,因為有人要吃,所以他們才捕捉。政府,則是視而不見。於是台灣的海洋資源就在大家互相推卸責任中,逐漸枯竭,沒有人願意承擔罪名。然而年復一年,我真的看見海洋中的魚類在減少,不只是數量降低,多樣性也急遽下降,問題越來越嚴重。
許多來到墾丁的國外潛客,下水一次後就不再來了。因為在那兒看不見馬爾地夫瑰麗的生物多樣性,看不見西巴丹的龍頭鸚哥、梭魚和捷克風暴,沒有帛琉的蘇眉魚與各種鯊魚,甚至連菲律賓的海域都比我們清澈、珊瑚覆蓋率高,魚種更多元。
台灣原本得天獨厚,海裡有數不清的熱帶魚。只是,台灣人究竟還要「吃」多久呢?當我們將所有海鮮都「立吞」之後,這個島嶼的四面環海還剩下些什麼?令我們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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