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 李貴敏
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當前國家財政的大問題就是特別預算已氾濫到常態化了!每個國民所肩負國債鐘近25萬,令人觸目驚心。試問,這樣的負擔對國家發展好嗎?沒有隱憂嗎?尤其依《預算法》第83條規定,編列特別預算僅限於「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國家經濟重大變故、重大災變、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如今竟然毫無限制的越編越多,就連原編列在總預算的項目或經常性支出也納入;加上特別預算大部分財源來自舉債,結果就是:每編列一次特別預算,就是一次債留子孫!這種無法自律又不能依法行政的政府,真的不要也罷!
目前立法院正在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以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案,我特別邀請到財政專家、前監察委員陳慶財到<國政急診室>節目,討論當前國家財政問題,並對特別預算氾濫亂象進行針砭。
簡言之,一般民眾為何對此憂心忡忡?因為我們看到從民國105年以來,特別預算就一而再、再而三的編,至少有五項特別預算存在。光民國111年就看到,除了疫情關係,有嚴重特殊傳染病防疫跟紓困振興的特別預算外,還有海空軍購方面的特別預算;甚至還有前瞻預算。林林總總加起來的金額相當、相當的龐大!
此外,我們總預算的數字,從109年開始歲出就已經破兆,現在年度預算甚至高達到2.7兆左右,連學者都預估,可能接下來就會破3兆!這是何其龐大的規模!如按照這個速度計算,112年中央政府一年以上債務餘額將高達6.6兆?
這樣的結果,豈不就是真正的世代不公平,債留子孫?如今綠營政府預算大筆大筆的編,人民辛苦的納稅錢大筆大筆的花,不夠花的就舉債。最終的債務就讓我們的子孫來承擔,這樣公平嗎?政府在編列特別預算時,難道不知法律要求審慎編列嗎?也不知道特別預算的編列有其條件?也絕不可以常態化嗎?
過去國民黨執政,政府編的總預算總算都能依預算法規定,維持經常收支平衡,也就是經常收入大於或等於經常支出,讓政府一般性業務支出、人事費支出等經常支出靠賦稅、規費、罰款等經常收入來維持,而不是舉債。行政院每年把總預算送出門送到立法院審議前,主計部門一定會檢查;審計部在審訂總決算時也一定會檢查這一點。以維持財政紀律。
當然,為因應天災、人禍,國際環境變化,或施政的多元需求,的確會出現必需編列特別預算的需求。但編列特別預算應該限於有異常的特別情況。現在卻是官員大開巧門,搞到特別預算常態化!
殊不知,當前國際局勢丕變,通膨嚴重,人民生活困苦;如果國家財政紀律持續鬆散,舉債不能夠用在正途上面,還把一堆經常性支出塞在特別預算裡,金額龐大的特別預算又幾乎全靠舉債,將嚴重影響政府財政的永續性和健全。綠色政權和綠營官員這種行徑對於國家、人民和後代子孫造成的損害及嚴重性想過了嗎?
(照片來源:Yahoo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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